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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毒犯罪奖励细则公布 最高可获10万奖励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6-01-08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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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对《办法》出台的背景、起草的依据和过程等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青岛市2015年度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和当前面临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会上记者了解到,举报吸毒、制贩毒等线索,经查证属实,会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全民动员打击毒品犯罪
  1月7日上午10时许,青岛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处长徐盛华,对日前发布的《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徐盛华介绍,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建立并规范全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根据《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11月27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对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拓展公安机关侦办涉毒案件线索来源和精准打击毒品犯罪、降低打击成本、有效遏制毒情蔓延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徐盛华讲,对该《办法》的起草制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固定专人联合调研论证,研究起草举报奖励办法,先后在全省公安机关10多个警种和重点地区财政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意见的基础上,又借鉴吸收了已正式印发施行的北京、广东、云南、福建等20余省市的举报奖励办法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地公安机关自行制定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规定或办法,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核实不严将依法追责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共有13条,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界定举报人主体。举报人是指以各种形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不包含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二是明确举报适用范围和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三是明确奖励资金来源、兑现和领取流程。举报奖励资金由立案地公安机关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实施。四是明确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对核实不严、伪造举报材料、通风报信、失职泄密等情况,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各有关警种部门和办案单位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等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 魏超然 通讯员 左盛
  ■链接
  去年岛城侦破的重特大毒品案件
  破获“2·12”公安部目标案件
  2015年4月,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即墨市局成功破获“2·12”公安部目标案件,斩断一条经本市向韩国走私毒品的通道,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缴获冰毒1.7公斤,该案的成功破获,斩断了一条由我国向韩国走私毒品的通道。
  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供应商”网络贩毒案
  2015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市北分局通过三个多月的长线经营,成功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供应商”网络贩毒案,在广东、黑龙江、山东等地共抓获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缴获冰毒近1公斤。
  成功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赵强强制贩毒案
  2015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胶州市局,在东营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共同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2015-671号赵强强制、贩毒品案。在东营市打渔张村捣毁一制毒工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冰毒5公斤,冰毒半成品10余公斤,制毒设备1宗。
  成功破获代华良贩毒案
  2015年10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市北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聚众吸食毒品案,顺线打掉一特大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冰毒1000余克。
  成功破获闫金光贩毒案
  2015年11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城阳分局成功破获闫金光特大跨省运输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冰毒约1.1公斤,查扣运毒车辆3辆,切断了一条从广东通往青岛的贩毒通道。
  记者 魏超然 通讯员 左盛
  禁毒成果
  破获重特大跨省涉毒案30余起
  当日的发布会上,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邵光寿介绍了青岛市2015年度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和当前全市面临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
  邵光寿讲,2015年全市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02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391名,缴毒319公斤,查获吸毒人员8849人次,强戒751人。百城禁毒会战综合考评居全国第三,被表彰为“百城禁毒会战”成绩突出集体。
  据邵光寿介绍,2015年,全市共破获重特大跨省涉毒案件30余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12起、省公安厅目标案件13起,摧毁危害本市的贩毒网络50余个。针对青岛市作为毒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公安、海关、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海陆空全覆盖的立体化禁毒查控体系。百城禁毒会战以来,全市有31名民警在缉毒执法中负伤,有1名民警英勇牺牲。2015年,全市成立各类禁毒社会组织700多个,发展禁毒志愿者2000余人,组织禁毒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参与群众10万余人次。把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市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39处,实现了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全覆盖。在全市63处社区安防体验室设立禁毒宣传专区,直观展现毒品危害,各安防体验室共接待群众10万人次。
  压力仍存
  枪毒同流暴力抗法愈加突出
  记者了解到,2015年,市公安局把禁毒工作纳入了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尽最大努力让吸毒人员摆脱毒品、回归社会。在全国首创吸毒人员查控“五必检”机制(逢嫌必检、场所普检、车毒同检、入所须检、在控全检)。把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在吸毒人员过百人的街道设立132个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为吸毒人员提供戒毒康复服务。据悉,2015年市公安局始终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作为禁毒工作重要内容。对全市2292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
  邵光寿讲,尽管全市总体毒情可控,但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同全国总形势一样,本市仍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禁毒工作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青岛市是毒品输入型城市,堵源截流严防毒品从广东、四川等地区流入本市,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弊工作压力大。相当一部分毒品案件中,团伙成员众多、无接触网上勾联、大跨度分段制贩、物流快递运毒等职业化、智能化犯罪手段逐步升级,枪毒同流、武装护毒、暴力抗法等特征愈加突出,每次涉毒抓捕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拒捕反抗。全市广大禁毒民警有的冒着巨大风险卧底侦查,有的辗转万里智擒毒贩,有的还要与凶残毒贩进行浴血搏斗。记者 魏超然 通讯员 左盛
  相关新闻
  夫妻瘾君子贩毒双双获刑
  家住市区的王某和孙某是一对80后夫妻,两人结婚时间不长,吸毒却都有些时日。由于长期吸毒需要不少钱,两人就和朋友金某一起贩卖毒品。他们从金某处拿到毒品后卖给曲某,曲某拿到后又转手卖给了李某。李某吸毒被抓,牵出了这个贩毒团伙。
  家住市南区的李某和朋友一起玩时染上了毒瘾,他知道曲某那里卖冰毒,就经常购买。据李某供述,他多次从曲某处购买冰毒,每次1000元购买约1克。2013年10月的一天,李某在家中吸毒被民警抓获,随后曲某也被抓获。曲某到案后很快供述了自己的“上家”是王某夫妇和金某。民警很快将金某等三人抓获归案。侦查人员从金某住所内查获毒品21包,共重533克。据了解,2013年金某认识了孙某和她老公王某,因为他俩都吸食毒品,就从金某处拿货,孙某除了自己吸也卖给小姐妹田某、乐乐等人。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金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0000元;被告人曲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000元。一审判决后,金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记者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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