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携百余万劳动报酬玩失踪终领刑
来源:大众网 2016-03-28 20:40:00
大众网青岛讯3月28日讯(记者 金红蕾 见习记者 曲顺 通讯员 张清皓)为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民生,维护基层治理环境稳定,李沧法院对一起包工头欠薪逃匿、不能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进行刑事审判,并判决宣告成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是自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设立以来,李沧法院宣判的第一起此罪名案件。
2012年8月至2014年年初,被告人向某与青岛某劳务公司(以下称“劳务公司”)项目经理签订混凝土工程班组责任书,承包劳务公司某项目共四个工程的混凝土施工,向某担任混凝土工程班的组长。向某先后组织王某、邵某、敖某、殷某等63名农民工参与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完毕后,劳务公司向向某支付结清各项费用,但向某收取工程款后却没有按约定支付63名农民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共计拖欠人民币1067099元。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63位农民工走上艰难的讨薪之路,向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寻求帮助,最后经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因不忍看农民工辛苦讨薪,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劳务公司先后两次替向某向农民工垫付了人民币749099元,在此期间向某一直未有露面,无奈之下,利益相关人只好向公安部门报案。2015年2月11日,向某被公安部门抓获。
李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向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向某当庭悔过,并承诺还款。
农民工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角色,是最直接的城市建设者和财富创造者,但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却经常发生,更有玩失踪恶意欠薪的情况出现,严重损害民工劳动权益。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挥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对于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必要时必须用刑事审判来威慑,以体现司法公正。同时,要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各方面还需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坚实的农民工权益保护网路:第一,劳动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权;第二,用人单位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第三,司法机关、劳动保障机关以及各社会监督力量要加强协作,形成保障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信在法治的不断完善下,全民法律素养的不断提升下,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一定会逐渐减少到最终退出历史舞台,这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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