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回收遭遇尴尬 一个月最多收100多盒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 2012-08-30 08:00:00
费三元
□牛远飞 报道 在历下区的一家药店门口,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摆在显著位置,最多时一个月可回收100多盒。
◆核心提示
济南市已确定186家药店对市民家中过期药品进行回收。记者走访多家定点回收药店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状况并不乐观,许多市民对这一工作了解甚少。
□ 本报记者 牛远飞
家中常现过期药
由于近日济南天气多变,市民董女士患上了轻微感冒。每次感冒,她就冲一包“感冒清热颗粒”,这种药已成她家中药箱的必备药品。可这次用药后感觉疗效不如以前,仔细翻看药盒才发现,这药已过期3个多月,董女士不无担心地说:“治病的药可别成了致病药。”董女士随后清理自家的药箱发现,过期的“感冒清热颗粒”还有2盒,都是2010年5月份买的。原来,当时她嫌麻烦,就让医生多开几盒,以待备用,却未考虑到药品的有效期。
许多家庭经常会储存一些经常要吃的常见药和慢性药,但很少有人会刻意查看药箱里的药品是否过期,基本上有需要就拿来吃。董女士解释说,即使有时留心了,可有些药品的有效期已无可考证,因为很多药品的生产日期都印在外包装上,为了节省药箱的存储空间,在拆封后就把外包装盒扔了,或者只留一份使用说明书,这就让药品的期限成了“悬案”。
像董女士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家庭存储药的过期率高得惊人。据统计,我国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家庭药品中30%至40%超过有效期;高达73.6%的家庭忽视药品的储存条件;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
回收点喊“饿”
今年济南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主题活动中公布了277件拟办实事,其中一件是“在全市186家药店中对市民家中过期药品进行定点回收,全年集中2次对回收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12月前完成今年的处理计划”。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回收过期药品定点药店,发现大多数药店都在“惨淡经营”。
历山路的一家药店店长刘女士介绍说:“我们店从2005年起就被定为定点药店,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能回收过期药品100余盒。”相比之下,在纬二路上的一家药店回收数量却少了很多。该店店员张女士表示,有时连续几个月都没有人来投放过期药,“投放量不如前两年多,因为现在药店和社区诊所数量越来越多,市民买药越来越方便,不会像以前那样存储很多药品了。”
一些药店对此也不是很重视。在文化东路上的一家大药房,记者询问店员是否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箱时,在场的三四名店员都一脸茫然。“我在这儿上班有半年了,从没听见有人咨询过期药品回收的问题。”店员林小姐称店里原有回收箱,因多年没人往里面投放过期药品,就收起来了。
据了解,市民到定点药店投放过期失效药品,是没有回报的,但是不少药店还是推出赠送优惠卡、小礼品等方式吸引市民前去投放。一家药店店长谭女士说:“我们会赠送95折的会员卡,这比普通会员卡的97折更优惠,有时还会通知会员来投放过期药,并赠送毛巾、香袋等小礼品。”但这位店长坦言,药店不可能天天搞活动,活动一结束,生意就立刻冷了下来。
处置不当危害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市民对过期药品回收存在一定误解,甚至有人认为药店回收过期药品是为了非法牟利。记者在一家药店内见到正在买药的赵大爷,他告诉记者前不久自行销毁了家里的过期药品,将液体药倒进马桶,片剂药则拆开所有包装将裸药扔进垃圾箱。在他看来,这样就不会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济南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药品中复杂的化学成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所变化,各种化学成分之间也会发生化学反应,市民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直接对水体和土壤等环境造成化学污染,若侵入到饮用水源将直接污染水资源。根据200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药物、药品被列为危险废品。其中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据了解,“回收过期药品活动”从2005年启动,到去年底,济南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回收过期药品114万盒(瓶),参与人次达7.4万。目前济南市有2100多家药店,可回收药品的药店不到10%。对此,有市民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定点回收药店的数量,让市民投送药品更方便,提高市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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