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投保障房超208亿9.4万套 十二五末覆盖20%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2-08-29 07:25: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今年6月16日,包括青岛金华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青建宜昌新苑项目等在内的1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集中开工,规划建设房源共2.2万套。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采访了解到,截至目前,青岛共有25个项目、23314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超额完成目标。通过5年多的努力,青岛建立健全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格局。 

    累计建保障房9.4万套 

    今年6月开工的10个项目,包括9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和1个两改项目,预计总投资达89.8亿元,规划建设房源共2.2万套,开工规模为我市有史以来房源数量最多的一次,加上此前开工建设的房源,青岛圆满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在此次开工建设的10个项目中,公共租赁住房1.3万套,占保障性住房房源的70%。 

    综合5年来的发展,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资金投入、保障数量都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从建设数量来看,2007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开工保障性住房9.4万套。去年和今年每年开工保障性住房房源,接近于我市首个住房保障规划期3年的建设总量。预计至“十二五”末,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 

    多层次保障体系确立 

    在数万套保障房如期开工的背后,是青岛近年来保障房建设工作的持续发力。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两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建立健全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格局。其中,廉租住房面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改善其住房条件;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房地产市场调节解决。 

    累计投入超过208亿元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要解决土地供应。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地块,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配建制度的实施,不仅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缓解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同时适应和满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截至目前,我市财政性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累计投入已经超过208亿元。 

    保障房要建好更要管好 

    保障性住房要建好更要管好。我市严格实行 “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和“六部门联审制度”,由六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配租、配售工作,并邀请相关单位和市民代表,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动态管理上,我市通过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保障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跟踪年审,并根据年审结果及时调整保障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或清退。开发建设了以“地、楼、房、户、人”为数据结构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升了住房保障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记者 孙静芳)

栾晓磊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