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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总惹祸 青岛消保呼吁出台强制性国标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08-29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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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风骤雨后,太阳能热水器倒下一大片,有的在高空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成为“高空杀手”——这是青岛市消保委联合21家消费维权单位近期调查的结果。如今,该项调查有了实质性进展,市消保委于28日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4000余字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出台太阳能热水器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

  30余国标都没有安全强制标准

  在这份《关于尽快出台太阳能热水器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建议函》中,22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太阳能热水器行业近年来相继出台了30多部国家标准,可仅有今年8月实施的《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属于强制性标准,这里面也只是针对热性能,而涉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标准,一条都没有。

  22家消费维权单位强调,现有的30余部国标中,只保证了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却忽略了消费者的安全。比如,现有推荐性标准对电加热、内胆防腐蚀性、水箱与保温管路的连接、固定方式等都没有规定,这会导致保温管路直接暴露在外,造成管路冻裂、漏水,以及厂商在安装时偷工减料,导致太阳能“脚跟”不稳。

  即使有些推荐性国标有安全保障,系数也相对较低,概括较笼统 。例如:对辅助电加热的抗干烧时间要求大于或等于4个小时,明显偏低;对有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铅、镉、铬、镍)析出量没有具体指标。

  《建议函》披露“太阳能”四大隐患

  目前,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并没有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国内5000多家企业中,真正拥有自主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为数不多,多数是小作坊式制造,工艺落后、质量管理混乱、产品性能不过关。《建议函》特别指出,由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缺失导致太阳能热水器存在四大安全隐患。

  第一是安装固定强制标准缺失,“太阳能”频频坠落伤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规定“室外部分应有可靠的抗风措施”,但对抗风等级并无要求;只要求“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一定的耐腐蚀能力”,但对材料选择未作明确要求,这导致一些“太阳能”不仅不抗风,而且成为“引雷针”。

  第二是电伴热带材质及安装的强制性标准缺失,使用过程中极易连电着火;第三是有关电加热材质、安装的强制性标准缺失,太阳能热水器漏电伤人;第四是内胆材质工艺及管路材质的强制性标准缺失,导致太阳能漏水。记者 王媛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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