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十倍赔偿 青岛Ole’超市过完年竟不认了(图)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6-02-22 08:59:00
2月7日是除夕,这天市民马先生到万象城下面的Ole’超市买了一盒价值396元的扇贝柱打算回家包饺子吃,谁知前脚刚出门,朋友便在这盒扇贝柱里发现了一根细细的头发。随后,超市向他出具了一张赔付登记表,写明“实际解决办法”是“十倍赔偿”,可是新年过后仅愿意赔偿500元。对此,超市解释说,“十倍赔偿”仅仅是登记表记录了消费者的意愿。
“这么高端的超市,进货不都是层层把关吗,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当天发现扇贝柱里有头发后,马先生随即带着这盒尚未开封的扇贝柱来到超市处理。为了更稳妥的解决这一问题,马先生还给“问题”扇贝柱拍照保存证据,在照片中,记者能清晰的看到一根细细的发丝。
“在超市客服处,他们当场进行了开盒验货,也承认了里面的头发!”马先生说,随后超市方给予其办理了退货。“按照法律法规,食品中出现这样的杂物,消费者是可以申请十倍赔偿的!”马先生说,因为他也在超市工作过,因此他也向Ole’超市提出了十倍索赔。一番沟通后,对方拿出了一张赔付登记表,然后将这件事进行了登记,并且在实际解决办法一栏中,填写了十倍赔偿的字样。
“因为当天过年,超市说需要等到年后处理,就让我正月初七过来处理!”马先生说,谁知过完年之后,超市方就对此不“认账”了,并称只赔500元,这让马先生非常不满。
据了解,马先生购物的Ole’超市隶属于华润万家零售集团,是其旗下的高端超市品牌。19日下午,记者来到Ole’超市时发现,马先生购买的同款扇贝柱仍摆放在柜台上售卖。
针对马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来到超市客服处。马先生提出,在他购物当天,超市一名姓高和姓孙的工作人员曾承诺10倍赔偿,并写下了一条单据,可为何再来处理此事,超市就不认账了呢?“这份单据只是一张登记表,上面的‘十倍赔偿’只是写出消费者的一个意愿,不是超市的承诺。”该超市的商品部负责人杨先生解释,在登记表上签字的两名超市员工也称并没有承诺会做出十倍赔偿。这种说法让马先生感觉到很气愤:“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实际解决办法是十倍赔偿,还能这样扯皮?要不然我也不会轻易离开超市年后再来处理。”
对此事,杨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超市首先为马先生办理了退货,但因牵涉赔偿,就由供货商与马先生联系。此后,供货商与马先生就此事没能达成一致,“这样一来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真是太失望了,你们工作没做好,都写明了十倍赔偿,回过头来就让我起诉维权?”马先生表示,他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权。
食品消费问题可索“假一赔十”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他介绍,《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而就马先生的遭遇,谷元山认为:“此前消费者已经得到了超市的承诺,就要求对方履行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服务都可以进行“假一赔十”,目前“假一赔十”的条款仅适用于食品类消费。而如果经营者事先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约定(违法约定除外)优于法定的原则,也应兑现“假一赔十”承诺。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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