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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药监管局推微信数据查询功能 真药假药一查就知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6-17 15:47:00

关键词: 青岛;微信;数据查询;真药;假药;保健食品;化妆品

  大众网青岛6月17日讯(记者 王永强)今后,市民买药时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在手机上查询所买药品的真假了。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作为国内首个功能型食安官方微信——“青岛食品药品监管”正式开通了“数据查询”功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能够帮助市民在第一时间来鉴别药品的真假。除了能查询药品还能查询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信息。据统计,截至目前,青岛食药监官微已接收到15条微信举报。  

  

  链接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查询系统

  举措:

  对接国家数据库实现微信查询

  “相对于以往其他部门的官微,我们的‘青岛食品药品监管’不仅仅是信息的发布平台,更注重的是功能性和服务性。通俗地说,就是要让它对市民的生活有具体的帮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在此前实现微信举报的基础上,又推出了数据查询功能。

  为了实现这一功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微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库实现了无缝对接,可以为广大市民们提供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所有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信息查询。其中,药品查询是数据查询功能的一个部分,市民只要点击选择产品种类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验证是否买到假冒伪劣的药品,这就意味着今后市民在药店买药时,只要用微信一查,就能知道药是真是假了。记者了解到,除了能查询药品还能查询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等信息。

  

  关注青岛食药监官方微信——微服务——数据查询

  体验:

  不到20秒查清药品“身份”

  打开“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在页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务”一栏,轻轻点一下,就会出现“数据查询”一栏。点击“数据查询”就会自动进入查询系统。这个时候,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分类查询了。例如,需要查询“国产药品”,就选择“药品”一栏中的国产药品。在跳转的页面中输入药品名称或者批准文号,就可以查询到药品的真假了。如果药品是真的,就会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显示不出信息,就可以怀疑药品是假的,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作进一步核实。

  昨天,记者用一盒常用的芬必得胶囊来亲身体验了一下。前面记者按照步骤依次进入“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微服务”--“数据查询”,随后就进入了国家食品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库中。记者又点击了“国产药品”进入了查询页面。在批准文号中输入“H10900089”,立刻在下面就显示了记者这盒药的官方信息:布洛芬缓释胶囊(国药准字 H10900089;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86900969000083)。“出现了这个信息就说明这个药是真药。”工作人员说:“如果输入批准文号没有任何信息,则怀疑这个药品是假药,市民可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核实确认”整个过程用了不到20秒钟的时间。

  调查:

  收到15条微信食安举报

  在此之前,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已经实现了微信举报功能。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微与原有的举报系统实现了对接,市民只要@qd12331,不管发现了任何觉得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可以发微信举报。凡是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微上举报的情况,就会直接进入到举报系统。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联系进行信息核实处理。

  相对于以往的电话语音举报,市民只要在手机上输入相关简要信息,就能第一时间举报。同时,还可以将违法现场拍照上传,在复杂情况下也可以轻松实现举报。自微信举报功能开通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接到了15条微信举报。

  市民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经核实无误,还会获得全举报奖金。特别是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大举报奖金发放力度。奖励额度按以下比例执行:

  (一)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一级: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20%奖励举报人;

  二级: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5%奖励举报人;

  三级: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3%奖励举报人;

  四级: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奖励举报人。

  每次举报奖励最低金额不低于300元,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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