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男子精神异常伤人被锁12年 已丧失行动能力(图)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刘海锋   2015-01-22 14:26:00

关键词: 刘春娥 严志 行动能力 1986年 精神疾病

  蜷缩在墙角的严志

  锁严志的铁链记者刘海锋 摄

  严志(化名)是鄂州市沙窝乡人,现年44岁。12年前精神疾病愈发严重,发病时见人就打,伤了不少村民,甚至纵火烧了房子。无奈之下,母亲刘春娥找铁匠打了根铁链,将其锁在家中。

  这么多年过去了,严志病情不见好转,因长期被锁还丧失了行动能力,刘婆婆只能干着急。

  不久前,李军从英国回汉,得知表哥的现状后,第一时间致电本报,希望找到办法帮帮这对可怜的母子。

  儿子中考后便“疯了”

  1月11日中午,武汉晚报记者在李先生的陪同下,来到了鄂州市沙窝乡黄山村。在一间破旧的红砖房子前,面容憔悴的刘春娥正在打扫卫生,动作缓慢而吃力。说起儿子严志,70岁的刘春娥不停叹息,眼泪不停地从眼角滑落,“我脚一蹬就走了,他一个人怎么办。”

  据刘春娥回忆,大概是1986年,儿子参加完中考后在学校玩到很晚,一到家整个人突然变得反常,反复说有三四个人在后面跟着他。后又跑出门,掉到水沟里,之后就变得神志不清了。当时一家人都慌了,试了很多土法子都不管用,只好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疗。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不久,家人又把他接回家靠药物控制,但病情总是时好时坏。

  铁链加身实属无奈

  “好的时候还叫我妈,端茶端水给他喝都可以,但犯起病来,一见我就打,端饭给他,就把饭朝我脸上泼。”刘春娥说,儿子发起病来,谁都管不住,不仅在村子里到处打人,还放火把房子烧了。

  房子被烧之后,严志的父亲也于1996年去世了。这间屋子至今也没修缮过,当年被烧的痕迹清晰可见,一棵大树也烧得只剩根部。母子俩住在没有被烧的半边房子里,极度窘迫。

  “他拿着刀,把湾子里一个人的手砍断了。”村民廖女士说,当时孩子都不敢靠近他,看到他就跑。

  跟着刘春娥进入屋内后,记者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只见严志全身裹着棉被蜷缩在客厅墙角,蓬头垢面,目光呆滞,脚上戴着一跟铁链。见到有人进屋,严志不时发出怪异的吼叫声。

  严志脚上的这根铁链是刘春娥在2003年托人打造的。“当时铁匠死活不同意打,后来我跪下来哭着求他才肯帮忙。”刘春娥说,链子打好之后,她找了几个村民帮忙,把儿子锁了起来。

  长期被锁丧失行动能力

  村民严爹爹告诉记者,刘春娥的确是出于无奈,当时她一个人根本管不住严志,又怕伤了村民,只好想出了这么个办法。

  最初,刘春娥在墙角放置了一张床,方便儿子睡觉。后来严志病情发作,将床和沙发都摔烂了,整日在地上刨坑,累了就窝在坑里。除了给儿子准备一天三顿饭,刘春娥还要定期给他擦洗身子。刘春娥无奈地说,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不太好,将来一旦不在了,儿子终究是块心病。

  由于长时间锁在屋里,严志下半身肌肉已经严重萎缩,丧失了行动能力,这更加重了刘春娥的担忧。

  记者协调精神病院收治

  小严的姨父李爹爹告诉记者,这么多年,他们也想帮这个侄子治病。但很多医生知道是精神疾病后,都不愿意上门医治。现如今,刘春娥的年纪也大了,他希望能让她过个安稳的晚年,也希望侄子不要再锁在屋里过后半生。

  18日,记者来到黄山村村委会,村干部严培双表示,政策上允许的各项补助,其实已经给到位,他们母子二人均办了低保。由于村里经济条件有限,并没有特殊的补贴待遇。但每年过年,都会给他们家优先安排棉被等物资。

  刘婆婆目前最为关心的是儿子的病到底能不能治。记者随后联系了武汉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但因为瘫痪无法自理,去医院成了难题。

  记者又带着李爹爹来到鄂州市精神病医院。该院业务院长王靖得知情况后表示,这样把人锁在家里是违法的,建议把人送过来,如果自己来不了,可以求助110一起送过来,到时候医院再给他做检查。“你们有新农合和重病慢性病卡,要不了蛮多钱。”王院长说,虽然锁了十几年,但严志是符合收治条件的,现在国家政策好的很,不需要家里负担很多,只是他们不了解政策而已。

  21日,李军致电本报说,家人已把表哥送到了鄂州市精神病医院,他也特意前去探望。“整个人状况好了很多,起码能够在床上睡觉了。”李军说,医生还在帮助表哥练习行走,如果康复良好的话,是有机会恢复行动能力的。“多亏你们帮忙,我代表表哥一家感谢你们。”记者刘海锋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