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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企业年报抽查完成 2.7万企业"经营异常"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6-01-06 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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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1月5日讯(记者 王媛)5日,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全市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据悉,这是青岛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年检制”改为“年报制”后的首次抽查。抽查结果显示,83.15%的企业年报真实可信,264户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全市已有2.7万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今后将在银行借贷、海关出口、合作采购等领域“碰壁”。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本市便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启动了对全市6285户企业年报信息的抽查。6285户抽查企业是按照全市企业总数3%的比例随机摇号抽取产生。
此次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年检改为年报后的首次,市工商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据了解,加上因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企业,目前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达到2.7万户,按照国务院《企业公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这些企业将受到相应信用约束,特别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另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约束,近日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38个职能部门对包括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内的失信企业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饲料及兽药经营、食品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已有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停止放贷,合作对象不与之签订合同,药品采购不予供货,海关出口受限等。
为切实维护企业的良好信用,市工商局提醒,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年报并公示,企业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对填报错误的信息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修正。年报不按时以及年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活动都将受到影响。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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