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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镇大病医疗第一批救助金本周六起发放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慧   2013-01-30 17:27:00

    大众网青岛1月30日讯(记者 庄慧)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2012年7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为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过渡期。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有13处地点可办理大病医疗救助金,符合救助范围的居民可在本周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
    发放范围
    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且医疗年度在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人。
    注意事项
    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医疗年度终止日在2013年的,其过渡期内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金在本人医疗年度到期后次月底发放,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批次进行公告通知;按政策规定,处于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的,不享受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参保人201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发生的符合救助条件医疗费用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救助。
    查询方式
    参保人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是否符合本次医疗救助范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rsj/index.html,点击“大病医疗救助查询”活动窗口或“为您服务--个人查询”窗口,进入用户登陆界面,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陆后,在医疗信息查询--医疗住院结算查询界面,查询是否符合本次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大病医疗救助信息和办理机构以红色字体显示。
    过渡期第一批救助办理机构及地点
    查询到符合本次大病救助范围信息的参保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2月2日(周六)、3日(周日)到本人大病救助信息标示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救助待遇参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因故不能在2月2日、3日办理的参保人,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一楼大厅,电话:85756036。
    乘车路线:香港中路站:12路、208路、210路、216路、228路、314路、363路、402路、601路、801路。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南分局,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9号二楼,电话:85971810。
    乘车路线:香港中路站:12路、208路、210路、216路、228路、314路、363路、402路、601路、801路。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北分局,地址:青岛市延吉路38号四楼,电话:83625130。
    乘车路线:延吉路、镇江北路站:19路、119路、211路、307路、310路、319路、322路、368路。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四方分局,地址:青岛市庆安路21号,电话:85645310。
    乘车路线:海伦路站:12路、208路、221路、603路。
    安达路站:221路。
    东莞路站:3路、318路、378路、502路、605路、607路。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李沧分局,地址:青岛市永年路27号,电话:87050115。
    乘车路线:安国路站:233路、313路。
    永年路站:7路、115路、128路、207路。
    永安路站:7路、233路、313路。
    城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11号城阳区人社局4楼,电话:87868375。
    崂山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地址:崂山区云岭路8号,电话:88897855。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山路38号,电话:86882374。
    即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即墨市岙兰路786号市民大厅一楼,电话:88535732。
    平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平度市人民路79号,电话:88366716。
    莱西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行政审批中心5楼,电话:66030512。
    胶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楼裙4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2201053。
    原胶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原胶南市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电话:86112903。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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