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销毁30万元过期药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琨 2013-01-29 17:39:00
费三元
工作人员回收过期药品。
铲车将过期药品粉碎。
销毁过期药品。
大众网青岛1月29日讯(记者 王琨)药品是保障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的质量必须确保合格,过期失效的药品,不但药效下降,还会产生有害的物质,若患者继续服用,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29日上午,青岛开发区在热点燃气总公司举行过期失效药品集中销毁活动,价值30万的过期失效药品被销毁。
今天上午,记者在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院内看到,大量过期药品像小山一样堆积起来,一部铲车将这些价值30万元的共计400余种,7万余盒药品碾压粉碎,并送特定地点彻底销毁。这些药品是近两年来,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从社区居民家中、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收集起来的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在日常监管中查获的少量假劣药品。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希望以此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劣的能力,充分认识服用、乱丢乱弃过期失效药的危害性,并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意识,不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不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超过保质期的药品为劣药,严禁销售和使用。但从现实情况看,有许多居民群众对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不管家庭小药箱中存放的药品是否已经过期却继续服用,有的将过期失效的药品卖给非法收购药品的小贩,还有的乱丢乱弃,一方面污染了环境,并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重新包装销售,坑害百姓。因此,加强对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管是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
据了解,多年来,开发区工委、管委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常抓不懈,人、财、物给予大力支持。去年,开发区管委把“食品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工程”作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今年,管委再次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办实事予以保障。近日,开发区被评为山东省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也是目前青岛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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