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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以上驾照换电话要备案 未及时更新罚200元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1-15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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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 刘鹏) 自1月1日交通新规实施以来,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市民,如果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有变化,就必须到车管部门备案。14日,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B2以上驾驶证的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应当在 30日内到车管部门进行备案,超期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处罚,目前网上车管所已开通变更联系方式的功能。此外,更新联系方式后 ,市民就会收到车管部门发送的驾驶证到期审验、换证、车辆到期年审等提醒短信。

  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随着1日起交通新规的实施,驾驶证信息管理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市车管所业务三科科长朱文华介绍,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进行备案,而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到车管部门办理备案的,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的处罚,也就是说,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市民,如果换了电话号码等,超期未进行备案,将被处罚。而在车辆信息方面,如果车主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也应当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备案。

  朱文华介绍 ,由于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因素,市民有时会更换住址和联系方式,而不少驾驶员和车主,只是在取得驾驶证或给车辆挂牌时留下了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变化之后 ,却未能及时到车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因车辆乱停堵路、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等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情况无论是对被堵的人还是堵路的人都不好。因此,除了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应及时变更信息外,持有其他类型驾驶证的市民以及车主,如果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化,都请及时进行变更。
 
  在变更方式上,为了方便市民,目前“网上车管所”已经开通了驾驶员、车主联系方式变更的模块,市民登录“网上车管所”主页,点击进入“信息变更”模块,变更车主联系信息,需要输入车号、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的,需要输入身份证号、驾驶证档案编号。不过,变更联系地址、从业单位信息等其他信息的,则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是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备案。

  据了解 ,目前车管部门已开通短信提醒平台,市民在更新联系方式之后 ,如果联系方式是有效的手机号码,车管部门将会向市民发送相关业务的提醒短信,包括驾驶证审验、驾驶证临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降级换证、超期降级换证、临近有效期满换证和超期换证提醒,以及车辆临近年审等提醒。同时,车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车管部门发送的提醒短信均为固定格式的免费短信,市民如果有疑问,请通过查号等方式与车管部门进行联系、咨询。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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