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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看病免收挂号费 部分费用减免20%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2-10-13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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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了解到,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我市相关部门连续出台多项残疾人利好政策。其中根据《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减免残疾人医疗费用的意见》,我市持证残疾人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可享受挂号费、诊疗费等免收,部分测定费减收20%的优待。目前各相关医疗机构已经开始执行这一意见。
  残疾人就医多项费用减免
  据了解,新修订的《山东省实施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减轻残疾人就医就诊负担,我市出台《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减免残疾人医疗费用的意见》,首次对全市残疾人医疗费用减免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凡持证残疾人到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时,均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优惠待遇。其中,残疾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镇卫生院和规划内的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免收一般诊疗费(自负部分)、出诊费两项费用;在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免收挂号费、诊察费、急诊观察床费三项费用;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测定费减收20%;住院患者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血糖测定费减收20%。

  《意见》还要求,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 “残疾人收费窗口”,在门诊区域设专门窗口即时报销,并将减免项目名称、减免比例、报销方式及服务流程等相关内容在门诊收款处及住院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对低保残疾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为满足残疾人居住出行无障碍需求,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出资,按照七区每户不低于4000元、五市每户不低于3500元的标准,对全市低保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根据《通知》,凡具有青岛市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符合低保条件,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家庭,均在本次无障碍改造范围内,并优先对一户多残、多重残疾、老残一体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其中,肢体残疾人家庭改造户数不低于改造总户数的50%,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延伸。根据改造方案,市财政按照每个困难残疾人家庭2000元的标准给予区(市)无障碍改造资金补助,七区按照每户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五市按照每户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实行资金配套。

  我市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实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三类残疾人免有线电视初装费

  另外,从上月起,市内五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常住户口或持暂住证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可享受办理装机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的优惠待遇。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由本人或亲属持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在区残联开具的证明等,到有线营业厅办理。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也将参照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当地优惠政策。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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