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不成竟砸取款机 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大众网 2016-03-16 23:34:00
大众网青岛3月16日讯(记者 金红蕾 见习记者 曲顺 通讯员 张清皓)2014年7月15日4时许,来青岛务工人员的孔某至青岛市李沧区一福利彩票投注站门前的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因操作不成功,遂故意用砖块将自动取款机砸坏。
2015年1月19日零时30分许,孔某再次至该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因操作不成功,遂再次故意用石头将自动取款机砸坏。同年1月21日,被告人孔某被抓获。经鉴定:孔某两次损毁的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6324元。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孔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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