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渔船济州岛遇险5人死亡 船上有11名山东籍船员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 2012-08-29 08:22:00
费三元
韩国海警正在济州岛救助中国遇险船员。新华社发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中国驻韩国济州总领馆官员28日告诉记者,在当天韩国济州岛附近海域发生的中国渔船触礁事件中,已有5人遇难、18人获救。
中国驻济州总领事张欣在接受采访时说,当天受强台风“布拉万”影响触礁的“粤江城渔”91104号和“粤江城渔”91105号渔船上共有33名船员,截至当地时间晚7时,已确认有5人遇难、18人获救,另有10人失踪。
张欣说,“粤江城渔”91104号已断成两截,船上的17人中已有4人获救。“粤江城渔”91105号触礁后漂至距离防护堤30米的地方搁浅,船上16人中已有14人被韩国海警救起。
当地时间28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受15号强台风“布拉万”影响,威海市“粤江城渔”91104号和“粤江城渔”91105号两艘渔船在济州岛西归浦市和顺港东部防护堤以南1.8公里处触礁。
遇险船上有11名山东籍船员
本报记者 娄士强
8月28日晚8时许,本报记者致电中国驻韩国济州总领馆。领事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有一份包括获救者、遇难者、失踪者在内的基本名单,正在进行身份核实。另据了解,目前已确定遇险船上有11名山东籍船员。
台风预警前出海 并非越境捕捞
据领馆工作人员介绍,一度被掀翻沉没的“粤江城渔”91104号渔船被海浪冲到岸边,船舱内未发现失踪船员,可以确定失踪的10人遇险时都落入海中。
中国驻济州总领馆领事陈俊杰告诉记者,两艘渔船是在台风“布拉万”预警信息发布之前出海,出事之前已经开展了多日的捕捞作业。
陈俊杰说,两艘渔船从事捕捞作业的确切地点还不清楚,不能确定渔船的作业地点是位于中国海域还是公海海域。
陈俊杰表示,越境捕捞的情况并不存在,两艘船是在遇险的前一天(8月27日),为躲避台风侵袭抵达出事地点的。
已有13人出院 全部名单核实中
记者从中国驻济州总领馆获悉,获救船员先是临时安置在附近敬老院,后送至济州汉拿医院,目前均没有生命危险。
伤情轻微的13人已经出院,安顿在济州岛当地的宾馆里;4人伤势较轻,在普通病房接受治疗;1人因肺部吸入海水伤势较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监护观察。
陈俊杰告诉记者,目前已有一份包括获救者、遇难者、失踪者在内的基本名单,正在进行身份核实,33名渔民中有山东人,但人数和具体情况还需确认核实后对外公布。
山东海事局通航处处长刘波介绍说:“这两艘广东的渔船有很多是山东籍的船员,我们看了一下应该有11个人。”
我已派出救援船 韩总统指示救援
中国渔船被台风袭击事故发生后,中国领馆与韩方一直保持密切联系,韩方表示会尽最大努力施救。韩国总统李明博28日上午在召开抗台风工作会议时特别指示,希望韩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紧密合作,不分国界,予以全力救援。
按照中国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的指示,东海救助局已派出在北鼎星岛附近海域待命的8000KW大马力专业救助船“东海救115”轮前往济州岛救助。
事发现场距离较远,且受台风影响,当天海上风大浪高,目前“东海救115”轮正顶着海上9到10级大风、4到5米大浪,全力赶赴现场。
船主是威海人多人合资购买
本报威海8月28日讯 28日,记者多方打听并证实,触礁沉没的“粤江城渔”91104号和“粤江城渔”91105号是威海多位船东合资购自广东,目前并没有过户到威海,其中一位大船东为荣成市人和镇院夼村人,名叫王建壮。
采访中,当地村民的态度呈现出迥然不同的两类,一类明确表示“不知道”,另一类表示“有这人,我们在电视上都知道了这事”。据村民介绍,沉没渔船960马力,是多人合资购买。
当晚,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王建壮家,开门的是一名40岁上下的女士。她承认,王建壮确是沉没渔船的一位大船东,但随后便紧闭房门。任由记者敲门,她始终不再打开房门。 本报记者
渔船出事前欲靠岸釜山
本报威海8月28日讯 28日下午2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了两艘渔船的代理人张运林。张运林的家属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丈夫是渔船代理人,并非真正的船主。但她的姐夫在沉没渔船中,是船长助理。她曾听姐夫提起过,渔船船员多是东北人和荣成本地人。
“知道渔船出事,没敢告诉姐姐。”电话中,王女士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告诉记者,“姐姐在电视中看到新闻后,一整天都在哭。”王女士说,姐夫虽是船长助理,但是并不会游泳,这也是家人最担心的事。
王女士回忆,27日去姐姐家串门,姐姐告诉她,姐夫打电话说,知道有台风后,本想在韩国釜山靠岸,可能是因为风大浪高等原因,渔船无法靠岸才出了事儿。
当天下午3时16分,记者再次拨通王女士电话,她泣不成声,“我姐夫走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