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60年岛城消费增长千余倍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09-09-14 06:29:00
费三元
2000年,青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亿元,达到307.7亿元。2006年,突破了千亿元大关,达到1006.67亿元,占全省比重达到14.1%,成为山东第一个、全国第十三个零售总额过千亿元城市。
岛城经济领跑山东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一个直接反映与衡量消费品市场发展水平的硬指标,也是与投资、出口并驾齐驱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青岛经济总量扩大1544倍,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消费的拉动。
进入21世纪以后,尤其是近几年,在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宏观调控政策主导、我市不断推出和实施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拉动、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消费市场建设步伐加快,以及节庆、会展、旅游等外来消费等因素的推动下,青岛消费市场开始实现快速突破。
数据见证岛城经济发展
从青岛统计年鉴中可以看到:1949年,青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1.45亿元。此后,经过近30年发展,到1978年,突破了10亿元,达到10.03亿元,比1949年增长了5.92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城市前进的步伐,199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11.62亿元。
200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64.8亿元,相当于1949年的1010.21倍。
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兴旺,有力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促使该产业在全市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迅速提升到44.1%。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