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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下发通知 创新型产业用地暂不补交地价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娄花   2016-01-10 17:15:00

关键词: 地价;产业项目;建设创新型;工业用地

  为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近日,本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的通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工业用地建设“互联网+”等创新型产业项目,同时,本市还将加快编制转型升级产业规划,完善转型升级片区控制性规划。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通知鼓励各区、市在工业用地上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创新型产业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和各区(市)政府根据区域内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宗地和项目情况确定审批时序,分期分批推进存量土地转型手续办理。其中,原工业企业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进行产业升级改造的,仍保留工业用途不变,不需另行补交地价;原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创新型产业项目的,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设立为“创新型产业用地”,继续实行按工业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暂不补交地价,过渡期政策以5年为限,5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土地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利用存量房产转型升级为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体育、文化、旅游、养老、商服等服务业的,土地用途和权利人可暂不变更,如需增加容积率或拆除重建的,以协议方式办理。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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