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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中医院原院长受贿100万元 被判11年6个月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保光   2014-12-17 08:56:00

关键词: 周某;浦华;中医院;构成受贿罪

  半岛都市报12月16日讯(记者 李保光) 在担任即墨市中医院院长期间,周某利用医院采购一台核磁共振设备的机会,为一家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便利,并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所送的100万元贿赂。事后,周某将100万元现金全部退还。日前,经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据了解,周某自2004年1月起担任即墨市中医院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2011年6月份,即墨市中医医院要购买一台核磁共振设备,青岛元诚泰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诚泰和公司)的李某某知道后去找周某帮忙,并约定事成之后给其100万元的好处费。后来元诚泰和公司委托北京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公司)前来投标。在周某的帮助下,很快浦华公司中标了,设备的价格为1240余万元。2012年1月份的一天,李某某带着100万元现金,来到周某居住的小区,并将100万元交给周某。

  经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某以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的行为为由,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实其遭受了刑讯逼供,对其辩护意见没有采纳。最终,市中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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