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不分文理全科考察 自选三科纳入总分
来源:青岛早报 2014-12-17 07:45:00
资料图
核心提示
今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高考改革顶层设计的大幕,昨天,教育部再次出台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意见》),为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配套,《意见》明确将艺术、体育等所有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并对3科成绩入高考总成绩做出了说明。
学业考选三科计入高考成绩 新政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意见》中的这一条目应是最引人关注的变化,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有了实质性的关联。
【我省做法】
之前我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界定只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课程管理、评价和监测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就认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目前,我省高考录取时只看高考成绩,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几乎没有关系。
【解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据介绍,为便于选考,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教育部要求各省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青岛15中校长孙睿认为,我省高考已经取消了文理分科,但普通考生还是被分为文科倾向和理科倾向两类,此次教育部提到“将来考生可以从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的界限,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以及将来的人生规划选择学科学习,这是高考改革的一大突破。
学业考成绩按比例分等级 新政
此次《意见》明确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改革旨在打破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意见》规定,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我省做法】
我省现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解释】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意见》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它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一般分五个,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青岛17中校长安伯贞认为,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模式有利于学生快乐地学习,“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只能逼着自己学。”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另外,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