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租房中介费不得超单月房租 收入需交税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   2013-03-07 10:11:00

  城市信报讯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中介费有收费范围标准,房产中介经营者应当对收取的费用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3月6日下午,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于凤树副主任进行“在线问政”,就房屋租赁服务与管理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房屋中介应该收取多少中介费是合理的?”“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于凤树答复说。在访谈中,于凤树介绍,出租房屋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收费标准为住宅:100元/套次,非住宅:每次120元至35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120元;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每次150元;建筑面积500~1500平方米每次200元;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每次3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每次35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出租房屋不仅要办理备案,还得交税。根据规定,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五千元)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 ;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665%。 (记者 李晨)

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