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总体规划10月出炉 配租售保障房9000套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2012-08-30 07:08:00
费三元
红岛经济区域范围图
红岛经济区总体规划10月出炉
昨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完成审议并表决《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等议题。
在当天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发改委主任朱培吉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青岛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其中作为市政府下半年主要工作举措,我市将重点抓好重点板块建设,包括加快红岛经济区建设。
一批大项目进展顺利
报告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全域轨道交通网规划修编完成,新机场规划选址和空域论证加紧推进,流亭机场挖潜改造工程即将实施,地铁一期、青龙高速、铁路青岛北客站、青荣城际铁路、海青铁路等工程进展顺利,青岛港集团30万吨级矿石码头完工,重庆路改造已启动地下管线工程。梳理了青连铁路等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的29个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支持,青钢搬迁项目已上报国家审批,地铁二期、华电热电联产三期获批建设,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已上报省审批。
在重点板块建设上,西海岸经济新区区域总体规划和分功能区规划编制全面开展,中心区核心区开发建设启动。蓝色硅谷10平方公里核心区和30平方公里配套区建设全面开展,海洋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一期建成,新签约落地国家水下文化保护青岛基地、国家海洋设备质检中心等5个涉蓝大项目,硅谷核心区孵化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等项目有序推进。
在社会民生实事推进上,计划新建、改扩建的200所村镇幼儿园,已开工96所、完工17所;在35所中小学率先启动现代化学校建设试点,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和市妇女儿童医院二期进展顺利。开工建设市盲校新校和市中心聋校综合楼。
加快重点板块建设
根据报告,市政府下半年将抓好重点板块建设。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争取国家批复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规划,推进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编制董家口经济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上报国家获批。推动中德生态园10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建设,加快青岛德国中心等项目建设。
积极推动保税港区率先与日本神户港、韩国釜山港建立自由贸易港伙伴关系。承办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第二次副部长级筹备会议。
加快蓝色硅谷建设。完善蓝色硅谷核心区总体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规划,启动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硅谷大厦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启动20万平方米孵化器建设。
加快红岛经济区建设,力争10月底完成总体规划。
配租配售保障房9000多套
下半年,市政府将推进地铁一期建设,争取地铁二期建设,加快青龙铁路等重大项目实施。推动青岛炼化液化气综合利用项目尽快上报国家核准,完成青岛石化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规划方案论证等工作。全面落实世园会、大沽河治理、青龙高速、轻轨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市场化运作方案。
下半年,市政府将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畅通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筒子楼等危旧房拆迁改造力度,计划启动主城区20片危旧房改造;加快13个未开工“两改”项目拆迁建设和196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回迁工作,年内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不少于9000套。加快推进书城停车楼等6处大型停车场规划建设。(记者 刘延青)
红岛经济区约160平方公里
红岛经济区规划范围包括:青岛高新区、青岛出口加工区及城阳区红岛街道、河套街道,占地面积约为160平方公里。该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腹地空间开阔、景观资源丰富,是城市发展重要的战略储备空间。经济区内除了规划配置一些为大青岛所服务的会议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及旅游休闲活动区等功能用地,如蓝海国际会议中心、奥林匹克运动中心、高端商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以及辐射北部的区域性健康、教育园区以外,也要规划配置其自身的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作为一个独立城区应有的功能。按照独立城区的建设标准,在红岛南部及周边滨海沿岸较为开敞的区域,规划配置商务、会议、文化、体育中心等重大公共设施。在交通方面,红岛经济区将结合新空港城与青日连铁路线的选址论证,优化完善新城区综合交通体系,梳理区域主干路网,注重新城区轨道交通、快速路、主次道路的规划配置,并与大青岛交通系统相融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