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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光严重超速机动车50辆 涉及京津等地牌照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2-12-26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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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曝光严重超速机动车50辆 涉及京津等地牌照
中新网郑州12月26日电(汤荔杨军政)记者今日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12月,有44辆车在河南省境内高速路上超速50%以上,驾驶员或面临吊销驾照的处罚。另有6辆客车超速20%以上,司机将被通报解聘。
“12月19日16时34分,一辆豫PH7107号牌的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在京港澳高速漯河段速度达到234公里/小时,几乎赶上F1赛车,如果遇到一个小石头,后果就不堪设想……”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工作人员介绍说。
为预防和遏制由超速行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河南高速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高速公路“降速行动”,曝光了12月在河南境内高速严重超速的车辆,其中包括京、津、冀、鲁、苏、豫等地牌照在内的严重超速小客车44辆。对这44辆车,河南省高速总队已经通知了具有管辖权的高速交警支(大)队,对于能确定车上驾驶员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河南高速交警通过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两种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严重超速违法。”高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现场查处的超速50%上的机动车辆,现场可以直接确定驾驶人,证据确凿,可以依法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非现场抓拍的超速50%上的机动车辆,摄录照片能够确定驾驶员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法确定驾驶员的,依法罚款2000元,记6分。2013年1月1日以后,记分值提高到12分,处罚将更加严厉。
此次曝光的还有6辆超速20%以上的客车,目前河南省交警总队已通报所属客运企业解除其聘用。
据悉,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处罚将更加严厉,除一次记12分外,交警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完)
中新网郑州12月26日电(汤荔杨军政)记者今日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12月,有44辆车在河南省境内高速路上超速50%以上,驾驶员或面临吊销驾照的处罚。另有6辆客车超速20%以上,司机将被通报解聘。
“12月19日16时34分,一辆豫PH7107号牌的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在京港澳高速漯河段速度达到234公里/小时,几乎赶上F1赛车,如果遇到一个小石头,后果就不堪设想……”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工作人员介绍说。
为预防和遏制由超速行驶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河南高速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高速公路“降速行动”,曝光了12月在河南境内高速严重超速的车辆,其中包括京、津、冀、鲁、苏、豫等地牌照在内的严重超速小客车44辆。对这44辆车,河南省高速总队已经通知了具有管辖权的高速交警支(大)队,对于能确定车上驾驶员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河南高速交警通过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两种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严重超速违法。”高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现场查处的超速50%上的机动车辆,现场可以直接确定驾驶人,证据确凿,可以依法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非现场抓拍的超速50%上的机动车辆,摄录照片能够确定驾驶员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法确定驾驶员的,依法罚款2000元,记6分。2013年1月1日以后,记分值提高到12分,处罚将更加严厉。
此次曝光的还有6辆超速20%以上的客车,目前河南省交警总队已通报所属客运企业解除其聘用。
据悉,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处罚将更加严厉,除一次记12分外,交警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完)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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