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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减税面扩大 深圳11万纳税人已减17亿

来源:中国网   作者:   2013-06-04 14:28:00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11万试点纳税人共减少税负16.95亿元。

  深圳“营改增”试点减税面稳步扩大 

  11万纳税人今年已减税17亿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11万试点纳税人共减少税负16.95亿元。

  深圳市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购进设备和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可以抵扣,税负普遍减轻;非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支出可进行抵扣,消除了产业化分工过程中的隐形税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营改增”改革红利明显。

  试点纳税人减税面扩大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5月,深圳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31.75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减少税负16.95亿元,减税幅度34.8%。

  据统计,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试点纳税人抵扣逐步充分,试点纳税人减税面稳步扩大。2013年5月申报期减税面达到98.6%,试点减税效果明显,且渐行渐好。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企业户数占全部试点企业的比例分别为97.1%、97.6%、97.8%、98.1%和98.3%。

  受益于“营改增”政策对试点行业的利好影响,深圳市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纳税人主动适应税制变化,积极参与到试点中来。截至2013年5月申报期,全市开业状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1.38万户,占深圳市国税局总体纳税人户数比例19.6%,环比上期提高1.4个百分点。

  试点企业投资意愿增强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5月,深圳市受益于“营改增”试点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试点纳税人共有3680户,设备投资额较大的行业抵扣固定资产税额分别为:研发和技术服务业4.84亿元、交通运输业1.59亿元、信息技术服务8285万元和鉴证咨询服务8207万元,上述行业固定资产抵扣额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8.9%。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营改增”企业借改革的契机增加了投资,投入生产的积极性增强,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产业集聚,为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打下了基础。“营改增”试点对深圳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持,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产业集聚,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也随之提高,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

  非试点纳税人抵扣范围增加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了增值税抵扣环节不全面带来的征管问题,使增值税的抵扣基础更加完整。同时,本市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范围扩大,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2013年1~5月,非试点纳税人抵扣来自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发票税额18.11亿元,与全市1~5月320.48亿元一般货物及劳务国内增值税相比,相当于非试点纳税人减负5.3%。其中,仅2013年5月份申报期,试点一般纳税人开给本市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7.04万份,税额0.56亿元。与“营改增”前相比,可新增抵扣税额0.46亿元。其中,来自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新增抵扣586万元,来自现代服务业进项税额新增抵扣3983万元。

  促进深圳产业结构调整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总体来看,受益于“营改增”政策红利,深圳市试点行业税负普遍减轻,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和收入的快速增长。非试点纳税人与试点服务企业的业务往来障碍进一步减少,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有质量的稳定增长。(深圳商报记者 万红金 通讯员 田瑞陈俊峰)

 

 

 

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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