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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屋维修金该找谁 只跟着房子走咋退却没规定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   2012-09-20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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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岛城7区新成交的新房和二手房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都要交纳房屋维修金。根据青岛市的规定,只有当拆迁或者房屋灭失时,这笔钱才会返还业主。在现实房屋交易中,出现了购房者交了维修金后,选择退房的情况。9月19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在新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先交维修金,再签订商品房合同。在这期间,购房者如果退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房款,然而维修金却“卡壳”了。青岛市相关规定中并没有维修 金如何退的规定。

    “本人9月初购一套商品房,随后到招行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后家人不同意,到开发商那里办理了退房手续,但公共维修基金一直未退,开发商说不清楚怎么办理。”9月18日下午,一位市民在青岛政务网在线咨询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西涛。对此,王主任介绍说,“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可以拨打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82658890咨询,我们将会帮助你协调解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还问题。”

    “目前在新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先交维修金,再签订商品房合同。在这期间,购房者如果退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房款。房屋维修金需要购房者去银行交,这个钱不在开发商这里。之前,退房是没有这个问题的,现在市区楼市确实有这样的情况。”李沧区一家楼盘营销总监向记者介绍说。

    交纳房屋维修金后,退房的话,维修金到底如何退?3月1日起,《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新规定对房屋维修金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并没有涉及房屋维修金如何退的问题,尤其是买房过程中的退房现象。

    根据新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业主未交存、续交、补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产权登记申请。

    因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房屋户门号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应当返还业主。另外,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实际上,二手房市场上也存在房屋维修金如何退的问题。“维修基金应该是房主交,只不过现在是客户交纳。如果交了,又不要房子了,那应该是房主退钱。下次再卖就不用交了。但是房主的工作很难做通。”太平洋房屋山东区域总经理林宪周介绍说。

    一套房屋的维修金大约在1万左右,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新规定中没有涉及,那目前存在这样的情况,到底如何退还?对此,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了青岛市房屋维修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买了房子,退房屋维修金,得找开发商协商。拿着收据找开发商,让开发商帮忙垫付这部分费用。开发商先卖这套房子,最后让新的购房者交上这个钱。

相关新闻市区要出房租指导价格?

    目前,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发布;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积极调研,推动出台青岛市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面积标准;目前建立并开通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拟成立租赁调解纠纷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9月19日下午,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于凤树副主任进行在线访谈。据介绍,房地产中介漏报租赁业务将记入诚信档案,严重的将取消网签资格。

    “市区要出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吗?这个事情有啥进展吗?”9月19日下午,一位网友在线咨询说。对此,于副主任表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发布。另外,近期本市房屋租赁工作也取得了进展。据介绍,目前青岛市建立并开通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系统。避免和减少了房屋租赁纠纷。现具有网签资格的中介公司已开通此系统。如果发现房屋中介机构对撮合达成租赁成交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给予记入诚信档案,严重的甚至会取消其存量房网上签约资格、通报批评或在媒体进行曝光等处罚。(记者 李晨)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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