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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别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查理   2014-04-21 16:54:00

关键词: 不稳定因素 社会矛盾 临时工 相对人 南方都市报

  作者:赵查理

  4月19日上午9时,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发生一起城管与群众的冲突事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后,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据称,5名工作人员是临时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综合《现代金报》、《南方都市报》4月20日报道)

  城管执法时打伤周围拍照群众,“临时工”又被群众围堵和殴打,以至于警方出动才能劝返。苍南县的冲突也造成了舆论的分裂,有同情城管的,有理解群众“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而更多的人则认为城管与群众陷入以暴制暴的双输,因为他们都跳出了法律秩序的框架,都会为出格行为付出代价。只是,三种观点都看到了城管与群众冲突中的一个侧面,没有发现冲突的全貌。

  就在苍南城管与群众冲突前一天,《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2014)》蓝皮书发布,统计发现,2013年城管舆情全面爆发:舆情事件数量多、影响大、分布地域广。一年中发生的68件城管舆情事件遍布全国22个省(区、市),其中78.3%属执法过程引发的冲突。苍南群众对城管以暴制暴的行为,如果不能消弭社会不公带来的戾气,今后也极有可能在全国各地复制。

  通俗一点说,城管执法活动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从延安城管对商户“爆他头”,到临武城管秤砣“打死”瓜农,到小贩夏俊峰的死刑复核事件,再到广州每周有3名城管受伤,城管与群众的关系恶化到极点,苍南冲突只是又一个证明罢了。说到底,双方都是目前行政执法体制的牺牲品,群众以生存权旗号消解城管的合法性,城管又不得不唯权力马首是瞻,结果陷入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并成为其他社会矛盾最合适的发泄口,于是取消城管与城管警察等截然相反的呼吁甚嚣尘上。

  我国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由包括城管在内的行政机构执行,其权力之多、之大、之滥不言自明。正因行政权力尾大不掉,行政执法一直以“管”代“理”,在较低的层次徘徊不前,甚至可以说和倚强凌弱的丛林法则相距不远。这意味着,要想让城管执法别成为“不稳定因素”,首先要做的就是跳出现有的社会管制思维,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厘清各种各样的执法权,并提高现代社会治理能力。其次,政府部门应该通过权力清单简政放权,为群众创造更广阔的生存空间,用服务代替严管。

  我读过两本关于城管的书,一本是描述城管个人生活和执法反思的《城管来了》,一本是教城管如何“打人”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两相对比就能清楚地知道,个体的人性如何泯灭在群体的执法中,因为和他们一样的群众被当成了“相对人”,是阻碍执法的一堆无力反抗的符号。故此,城管和群众都是人,应成为改革的起点。

初审编辑:周传金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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