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3月14日讯资本交易项目是我局近年来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区域。为了搞好专项检查,按照总局工作部署,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有效途径,收到了十分显著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由该专项查补入库的各项收入已超过4亿元,有力地弥补了实体经济持续下滑带来的税收任务“缺口”,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引导了纳税遵从。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为了搞好专项检查,我局认真总结了以往资本交易专项检查的经验体会,结合其他专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了影响项目成效的相关因素,决定从改进项目运行机制入手,融合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着力解决影响专项检查有效推进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收到显著成效。
(一)激发干部参与热情,突破价值阻滞。资本交易项目存在着“信息获取难、查办取证难,定性处理难”等诸多不利因素,有的资本运作活动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设计,其难度在税务稽查部门以往案件查办过程中都是极为少见的。针对前述问题,我局将资本交易专项定位于“高大上”,通过在检查方向、案件信息、典型示范以及舆论营造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好文章,在资本交易检查中引导检查人员的高层次价值追求,使其体验成功查办高难案件的个人成就感,力求实现“点燃他人梦想,促进他人学习,推动他人工作,激活他人潜能”的激励性组织目标。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在检查方向设计上求新求变,以新颖引航。我们注意到,多年固化的检查方向一成不变,使得本应“高精尖”的专项检查逐步蜕化为流水线作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广大干部的投入热忱。为此,我局在确定专项检查主攻方向时,重点投放以往未涉及的税收征管难点、热点区域或征管“盲区”,如非居民企业股权直接或间接转让、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核查以及税收抵免饶让等等。这些领域的涉税问题高难精深,如今它们以鲜活的案例呈现在检查工作实践中,猎奇心理成为检查干部“试水尝鲜”的一种驱动力,自我价值实现的心理诉求扰动着沉寂已久的工作惯性,也使其成为检查人员排除各种外部干扰的内生变量。
二是在疑点信息提取上力求精准,以明确导航。我局在资本运作专项检查中,按照“大数据”应用思路,立足于现有“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提供信息资源,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精心构筑了一套资本运作项目涉税风险分析方法体系。通过这套分析方法提取的案源信息,以其定向明确、数据精准、查实率高等优势获得了我局检查人员的追捧,不少干部尝到了甜头,资本交易专项检查项目组成为我局各项目组的“大热门”。
三是在典型示范指引上确保实效,以信心护航。由于定位高端,面对导管公司、受益所有人、税收抵免饶让等国际税收领域的新鲜词汇以及频繁出没的国际会计界“四大”身影,资本交易专项启动之初,部分检查人员流露出畏难情绪,现有人员专业技能与高难案件之间的巨大落差横亘在资本交易专项检查面前。面对着诸多困惑,我局决定以个案查办为突破口,通过总结成功经验,宣讲工作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成功地树立了典型引路的示范效应。
(二)改进人员选用模式,突破思维定势。资本交易专项定位高、难度大、不确定性强,对参与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善打攻坚战、抗干扰能力等职业特质,有着极高的要求,而不能简单地沿袭传统的人员选用做法。“关注的不是以往干过什么以及干的怎样,而在于人员的兴趣点、关注点和能力点”。按照这一思路和人员选定标准,我局打破常规建制,自所属三个检查处室中抽调了8个检查组,共同组成资本交易专项检查项目组。案件查办工作中,项目组在诸多困难面前,始终保持着坚定执着的职业精神,沉着应对种种干扰和诱惑,从而确保了资本交易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重组现有工作流程,突破职责桎梏。为了确保项目制高效运转,必须改变现行的工作运行模式,打破种种工作“藩篱”,抹平边界管理中的“断档”。工作中,我局案源部门向检查部门提供疑点信息后,不是简单地坐等战果,而是主动参与查办过程,一方面摸清涉税风险特征以及企业涉税活动的运行轨迹,以验证疑点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对疑点信息提取的持续改进;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同类案件的共性特点和查办规律,反馈指导同类案件的全面查处,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应当说,资本交易专项检查取得较好成效,与这一工作模式的运行有着较大关系。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资本运作专项检查得以有效推进,我局的工作特色也逐步凸显。
(一)涉及的税收领域更加广泛。根据涉税风险分析启示,我局将股权转让专项检查进一步拓展到资本运作的全领域,内容包括实体资本运作、金融资本运作、产权资本运作和无形资本运作,其中股权转让项目涵盖了股权取得、持有和处置等全过程,同时结合跨境资本交易的特点,将国际税收领域的涉税项目检查融入其中,取得较好成效。
从项目运行情况看,查办的涉税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领域:一是股权转让项目,包括居民企业之间、非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居民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交易,其中非居民企业按照转让标的所在地,又分为直接和间接股权转让;二是非居民企业“受益所有人”项目,包括非居民企业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适用税收协定(安排)优惠政策的排查;三是非居民企业股息预提税项目;四是资本市场股票交易、限售股减持等金融商品转让项目;五是土地、房产等大额资产转让项目;六是境外经营所得税收抵免(饶让)项目。
(二)信息化支撑作用愈加凸显。从当前情况看,资本运作项目的信息采集和风险分析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径,成为影响税源监控质效的主要因素。通过总结,我们认为信息化数据采集工具的研发和分析方法的运用,对于整个资本交易项目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我局近年来查办的几个资本运作案件,其案源基本都是借助这一“互联网+税务”平台,准确捕捉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信息而实现的。
一是立足现有资源,强化增值应用,积极探索涉税风险分析新路径。涉及的分析对象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和土地、房屋等大额资产的处置,分析方法立足于现有信息系统获取的涉税信息,并辅之以外部网络信息,全过程没有任何独特的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深入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报表等报表信息,于中查找不同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勾稽关系,用以支持资本运作案源的选定排查。通过对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契税等税种信息提供的产权转移信息,用以解决企业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等作价申报不真实、不公允等征管难题。
二是研发信息抓取工具,拓展信息获取渠道,为专项检查提供更为精准的查办线索。在涉税信息的抓取方面,上市公司公告信息及时性、准确性较高,可以有效地支持专项案件的查办。为此,我局成功研发了“爬虫”软件,作为互联网络涉税信息采集的主要工具,从而为案源信息采集提供了新的渠道。该软件利用内置的互联网信息采集引擎,对东方财富网、新浪财经等国内主流网站登载的近十年国内上市公司公告,包括资本运作活动、主要股东、流通股东等信息全面采集,选案人员可及时高效地挖掘、识别和利用互联网上有效的涉税信息,提高涉税风险监控水平。
(三)“以查促管”效果十分显著。通过实施资本运作专项检查,我局认识到,当前股权转让税源监控的体制和机制建设比较到位,比较有效地实现了对相关涉税风险的控管。但从近期资本运作案件查办情况看,涉税问题的数量比较多,有的案件涉税数额巨大,特别是涉税问题的类型和表现形式遍布资本运作的各个环节,反映出现行税源控管机制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实施近两年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资本交易专项检查取得了超出预期的工作成果。其查处的涉税问题无论是问题属性还是涉税金额,自稽查局设立以来是比较少见的,有的问题则开全市国税系统相关案件成功查办之先河,其成果为人瞩目,由此我局实现了多个领域的重大突破:
一是个案查补税额突破亿元大关。某境外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案件,涉及应补交税款接近2亿元,为我局建局以来单个案件查补税额的最高值;二是实现了对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核查案件的成功突破。继W香港有限公司案成功告破以后,已有6户境外非居民企业接受了我局相关处理意见,查补税款4067万元;三是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案件取得突破,“导管公司”进入稽查视野。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中的高端领域—间接股权转让案件在我局成功破题,预提所得税545万元已追缴入库;四是首次成功查办税收抵免(饶让)案件,查补入库1540万元,境内企业“走出去”及“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税收管理难题在税务稽查领域初步破解。
我局资本运作专项检查的成功经验受到总局稽查局高度评价,并被总局作为2015年度检查指南,用以指导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实践。专项检查的成功推进,也引起了全国税务系统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等在2015年先后以《“案源”信息哪里来?互联网+走近税务稽查视野》、《真是受益所有人吗?四点判断揭开跨国企业避税面纱》和《青岛国税:“网络爬虫”破解稽查难题》等予以刊发。除此以外,多家涉税网站撰文介绍我局依托“爬虫”软件,开展资本交易专项检查的成功做法,引发了各地税务稽查部门的浓厚兴趣,纷纷向我局问询交流。
通过归纳总结,我局已查处资本交易案件,其涉税问题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案件。一是非居民企业关联方股权转让作价不公允问题。我局资本运作专项查办的税款最大案件—“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2014年1月,通达集团将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通达,属于税法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关联方之间直接转让境内目标股权。检查发现,双方确定的转让作价明显有违公允价值。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股权价值,该案件查补入库预提所得税1.97亿元。二是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案件取得突破。2014年,我局成功查办了“青岛A包装有限公司间接股权转让案件”,预提所得税545万元已追缴入库。根据对股权转让方JX控股和转让标的JX香港公司的公司性质和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将JX香港公司界定为税收意义上的“导管公司”,青岛A包装公司的资产价值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决定因素。JX控股公司的这一操作显然是为了规避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纳税义务。
(二)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案件成果斐然。个案查办入库税款5300万元。该案件来源于某上市公司08年度公告;关联方转让作价不公允问题成功破解。某居民企业关联方之间股权转让案件查补入库收入855万元;成功查办了部分企业隐匿股权转让收益问题。3个案件涉及查补收入高达1400余万元;查处股权转让连环案成效显著。青岛C公司股权转让连环案是我局资本运作专项检查查办的特色案例。该案围绕同一目标股权的两次转让,集聚了三个征管难点:一是股权转让收益直接计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二是股权转让方隐匿转让真实成交价;三是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未依法缴纳股权转让预提所得税。
(三)非居民企业“受益所有人”身份核查案件屡创佳绩。“受益所有人”多见于税收协定(安排)之中且与国际税收优惠待遇紧密相连,因此极易成为跨国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及避税筹划活动的主攻方向。通过对W香港有限公司一案的查办,我局发现税收征管对这一领域存在着“盲区”,也成为税务稽查部门挖潜增收的重要增长点。截止目前统计,已有6户境外非居民企业接受了我局相关处理意见,涉及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税收协定条款,入库税款4000余万元,另有多个案件正在深入查办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境外经营所得税收抵免饶让案件取得突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一带一路”的推行,对企业境外经营所得的税收管理显得迫在眉睫。为此,我局以税收抵免饶让案件的查处为切入点,逐步探讨对这一领域的税务稽查有效途径,并初见成效。某工程建设公司境外经营所得在适用税收抵免(饶让)政策时,一是对税收协定未有饶让抵免条款的国家错误适用;二是对境外经营所得未缴纳税款错误申报抵免,两项问题合计查补入库各项收入1540万元。
(五)非居民企业股息预提税案件查办效果比较突出。查处的涉税问题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已召开利润分配董事会并计提“应付股利”,但未按规定扣缴预提所得税并缴纳入库;二是以分配股息转增资本但计税依据有误,直接按实际转资额测算缴纳预提税,造成少缴税款;三是境内支付股利未缴纳预提所得税。
(六)大额土地资产转让案件持续推进。通过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税种纳税额的前后递减变化,我局发现其中有可能存在土地产权转移业务及相关涉税问题,经核实部分企业相关产权记录及权属登记,准确地查出有关企业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售,获得巨额补偿费但未依法申报相关收益问题。
三、工作建议和打算
回馈近年来资本交易专项检查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实体经济尚未走出颓势、收入任务完成面临前所未有压力的宏观环境下,对资本交易领域的税源控管显得尤为重要,以资本项目的存量税源弥补经营项目增量税源的下滑已成为应对当前收入任务压力的不二选择。
通过对所查案件归纳涉税风险特征,回顾相关税收管理活动中的运行轨迹,我们认为,资本交易有别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不能简单地套用现有模式,必须从更新管理理念入手,全面分析资本交易活动的运行规律,完善科学高效的信息化、智能化工具,培养配备业务精通、熟练掌握谈判技巧的高素质专业人员,构筑与资本交易活动相匹配的税收管理体制,才能应对跨国公司以及境内大型企业种种税收筹划设计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