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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二届“企业(企业家)法律维权大讲堂”成功举办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9-15 19:25:00

关键词: 青岛中院;青岛市企业联合会;企业(企业家)法律维权大讲堂
  
  大众网青岛915日讯记者 张溪 通讯员 王晋 时满鑫914日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第二届“企业(企业家)法律维权大讲堂”。青岛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会长吴经建,青岛中院正局级审判员牟乃桂出席并致辞。来自海信集团、青岛港(集团)、青岛啤酒、双星集团、交运集团、国际机场集团、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等70多家企业的企业家、高管、法务代表300多人参加了大讲堂。
  

  据悉,青岛中院和青岛市企联开办大讲堂的目的是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法律纠纷发生,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商事纠纷预防化解。去年,双方举办了第一届大讲堂,青岛中院资深法官就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法务工作者进行了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商事纠纷呈高速增长趋势,这些纠纷发生在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股权结构变化等各个环节,使企业面临着不确定的、多方面的风险,有些问题甚至关乎企业的生存。青岛中院通过对诸多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许多矛盾纠纷是可以防控的。本届大讲堂青岛中院民二庭与金融审判庭选派了三名资深法官,选取较为突出的企业经营中的合同风险、公司融资风险、公司管理问题进行了讲解,并与与会代表进行交流。
  
  法官提醒,为防范合同风险,企业要谨慎审查交易相对方的资信情况;精心拟定合同文本,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导致纠纷发生;加强对授权手续、合同用印的管理和审查,避免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风险的发生;要按约履行合同,保留好履行合同的证据。公司要强化自治理念,筑牢公司法治防线,公司决议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股权转让后,应当及时履行变更登记。企业要清除风险“暗礁”,防范巨额损失。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借贷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企业投保时应明确约定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属性和金额并固定证据。
  

  本届大讲堂还向与会代表赠送了《商事类案裁判精要》图书,该书由青岛中院商事审判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和法律理论精心编纂,对近年来青岛法院受理的公司、金融、保险以及民间借贷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评析,从司法审判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准的阐释,将为各企业提供具体、有效的帮助。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张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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