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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寻报复 上传丈夫外遇艳照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程呈   2015-06-15 14:45:00

关键词: 周小莉 丈夫外遇 上传 妈妈 小三

  结婚九年仍不得子,她一边在大城市务工一边求医。可“独苗”丈夫却求子心切,在家中另找了她人生子。为了报复,她伺机拍下丈夫和情人幽会照片,并在网络传播。

  6月8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格权纠纷案,判决女子周小莉赔偿原告林某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责令被告周小莉当庭赔礼道歉。

  身患不孕不育症外出求医

  2005年底,在一番山盟海誓后,周小莉和李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伊始,夫妻俩感情甜蜜,一家人其乐融融。

  可好景不长,李强结婚3年仍不得子。由于李强是“独苗”,这可急坏了老李一家。经医院检查,问题出在周小莉身上——她患有不孕不育之症。

  2014年3月,刚过完春节,周小莉就与李强商量,合计着周小莉只身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上海市边打工、边治疗,由李强留在彭泽家中照料二老。

  就这样,周小莉踏上了一条具有特殊意义和目的的务工之路。

  丈夫在老家有了外遇

  在上海,周小莉干的虽然是普通销售员的工作,辛苦且工资低,但她没有忘记自己来这城市的目的。

  一天天、一月月,无论刮风下雨,她都毫不松懈地执行着自己的“妈妈”计划,周密地安排着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对自己的治疗格外上心,因为她很想给自己的丈夫一个爱的结晶,让自己的公公婆婆不再侧目相看,甚至于在夜里她都会时常梦见自己诞下儿女,一家人欢歌笑语的场景……

  在高端医疗技术的治疗下,周小莉总觉得离梦想着实不远了。

  然而,2014年底,周小莉通过一些途径得知,丈夫竟然在老家有了别的女人,并且还怀孕了。对于一直致力于当妈妈的周小莉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冷静之后,回想起近半年来李强对自己的漠不关心,难道就是这个原因么?

  她立即打电话给李强想确认此事,不料李强只是简单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掐断了电话。

  踩点跟踪拍下丈夫出轨艳照

  周小莉越想越不甘心,当天,她就辞掉了工作,简单收拾了行李,星夜赶回了彭泽。她决定用自己的“手段”严惩破坏她与李强夫妻感情的“小三”。

  为此,她专门买了一款照相机,并事先在某论坛上注册了一个人账号,用于上传拍摄的不雅照片。

  2015年1月3日晚,经过连日的踩点跟踪,周小莉终于逮着机会,她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悄悄打开了曾经专属于自己的婚房,见丈夫和情人正在床上温存缠绵,她快速地拿出事先准备的照相机狠狠地连拍了几十张。

  当发现周小莉时,李强与林某顿时吓傻了。周小莉拍完照,就夺门而去。

  事后,李强向周小莉打电话解释:“只求有一个小孩能够传宗接代,请你原谅我们,等有了小孩就不再与林某交往。”

  回看自己拍到的“艳照”,周小莉认定李强的背叛全部源于林某的勾引,她按照原来的计划惩罚报复林某。

  如周小莉的计划,她将这些照片传到一些微博、微信、论坛上,并配上了对这些“艳照”不堪入目的解说词。

  周小莉以为,这一切都是林某自找的,怪不得自己。

  经调解当庭道歉

  但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周小莉的预料和想象。

  4月28日,林某一纸诉状将周小莉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周小莉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万元,并责令被告周小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彭泽县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后,周小莉刚开始表示很不理解,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过错,自己只是“惩罚恶人”。

  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周小莉的行为进行了告诫。认为公民维权无可厚非,但不能踩法律的红线。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其性别、地位。在拍摄林某不雅照片后,周小莉不但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故意传播,还对林某带有严重侮辱性的说辞,已经损害了林某的名誉、侵犯了林某的隐私,构成了对林某的人格权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经过法官一番清晰细致的明理释法,周小莉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周小莉同意支付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当庭向林某赔礼道歉。(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李茜 徐学风 记者程呈)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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