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碎水瓶起摩擦 狱内伤人又领刑
来源:人民网 2015-01-24 09:57:00
原标题:碰碎水瓶起摩擦狱内伤人又领刑
同是服刑罪犯,却因生活琐事发生摩擦,最终导致一人重伤。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吉好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4年3月27日上午,在滁州市清流监狱第五监区院内,服刑罪犯倪某不慎将张某的水瓶碰碎了,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和厮打,王吉好见状不但不予制止,反而出于哥们儿义气挥拳殴打倪某,当场致倪某头部出血,昏倒在地。值班狱警见状,立即安排人员用担架将倪某抬至监狱卫生所救治,后因伤情严重,转至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13天后出院。经鉴定,倪某的伤属重伤二级。
法庭审理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吉好应遵守监规,却意气用事,挥拳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人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熊光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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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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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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