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单反机丢失快递赔几十元 法官:贵重物要保价
来源:广州日报 2014-09-24 11:24:00
在十一黄金周网购高峰来临之际,北京市房山法院法官提醒,邮寄贵重物品要记得保价,否则一旦遗失只能获得3~5倍快递费金额的赔偿。此外,在快递单上准确填写物品名称数量是证明自身损失最为有力的证据之一。
相机网站卖家王先生曾将价值近万元的一台尼康单反相机交由快递公司运送给买家,后被快递公司丢失。王先生多次索赔无果,决定起诉快递公司。
法官认为,经查,王先生在邮寄包裹的时候未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物品名称,自然也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而运单是王先生和快递公司之间的协议,运单上明确写明“填写本面单前,务请阅读背面快递服务协议!使用本单表示您理解并接受协议内容。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按照资费的三倍赔偿。贵重物品请务必保价”的加粗字样,王先生作为电商卖家长期和快递公司合作,对贵重物品需要保价的条款应当是明确知晓的,却未填写物品名称且未对该物品进行保价,因此快递公司只需按照资费的三倍进行赔偿,最终,王先生获得60元赔偿。
法官提醒,保价是当前快递行业中惯用的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送较为贵重的物品、有价证券等,如有遗失,快递邮政部门将按照保价的金额进行赔偿,当前邮局快递部门收取的保价费是保价金额的1%。对于未进行保价的物品,一旦快递公司遗失寄送人只能获得邮费的3~5倍的赔偿。
此外,作为寄送人还应切记需要在快递单的物品栏中准确填写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一旦快递公司遗失包裹,需要进行赔偿时,快递单是证明自身损失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如果未填写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快递公司则有可能以无证据证明寄送货物的名称数量为由拒赔。最后,寄送快递的时候,不要贪图一时便捷,而对快递单背面的条款不予阅读,否则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您认可并已知晓该条款的相关内容。(记者于梦江 通讯员安然)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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