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吸毒后冲进派出所 要求尿检自证没吸毒
来源:钱江晚报 2014-09-24 11:24:00
“警察同志,我没有吸毒,我一定要证明我的清白!”
9月21日晚上9点,宁波鄞州区钟公庙派出所大厅冲进来一名妙龄女子。
女子声称,自己被朋友怀疑吸食毒品,她受不了这个气,“我根本没有吸毒,我凭什么要受这个气?她们就是冤枉我!我来这里就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警察同志,你们帮我尿检,我一定要让那帮人看看!”
一开始,民警以为女子是一时生气,还想安慰她。
没想到,女子越说越兴奋,说起了胡话。不仅如此,她神情也开始变化——脸色苍白,不停摸脸和鼻子,还往地上吐口水。
民警开始怀疑,女子很可能是吸毒致幻。带她去尿检,果然是阳性。
原来女子姓孙,26岁,是黑龙江人。2008年她因好奇第一次吸食毒品,同年因吸食毒品被黑龙江警方拘留。
9月21日那天,孙某心情不好,在暂住房内拿出以前一个朋友给的毒品,并全部吸光,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闹剧。
日前,孙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0天。
本报通讯员 洪茜琼
本报记者 王波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