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海底捞被烫伤 赔偿问题一直没协调好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7-07 15:19:00
7月6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在6月23日下午3点左右,她带着7岁儿子和朋友在海底捞吃饭时,儿子在孩子玩耍区域回包间的路上,被服务员端着的火锅锅底烫伤,“之前服务员都是陪同孩子送回座位,现在看管不善孩子被烫伤,海底捞只说给2000元代金券还有当餐免单,孩子受了这么大的罪,我们要代金券干什么?还敢再去?但是有关赔偿方面对方拖着一直没有给处理。”李女士说道。
7岁孩子在海底捞被烫伤
7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李女士,她向记者介绍了当时事情的经过,“在6月23日下午的时候,大约是3点左右,我带着儿子和朋友们在海底捞心海广场店吃饭,当时孩子到专门孩子玩耍的区域玩,本来他们店里的服务很好,孩子在回父母身边的时候,都会有服务员送过来,没想到当天孩子自己回我们包间的时候,出事了。”李女士说道,“当时我在包间听见外面走廊有孩子的哭声,我当时心里感觉不好,一出门,就看见我儿子身上湿淋淋的,哭得不行了,看样子被吓得浑身发抖。”
看到孩子被烫着了,李女士赶紧带孩子到水龙头旁边冲洗烫伤的位置,“结果在冲洗的过程中,我掀开孩子衣服,看到孩子左胸位置已经被烫得脱皮了。当时,我们先用海底捞自备的烫伤药抹了抹,但是后来看伤得不轻,我赶紧开车,和海底捞两位工作人员,到了东部市立医院急诊。”李女士介绍说,“当时医院的医生说,用药抹抹就行,海底捞的员工就去帮着买了烫伤药。”李女士说,在孩子回到家之后,就有发烧的情况出现,“当时孩子他爸就说,看情况还得到医院,后来我们又带着孩子,到了妇女儿童医院,给孩子打针、处理伤口。”
赔偿问题一直没协调好
在经历了两次就诊之后,李女士孩子的烫伤慢慢有了恢复的迹象,“因为当时着急给孩子看病,没太计较赔偿的问题,虽然孩子受伤,我们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事情发生在海底捞,而且对方也说过不会推卸责任,所以后来我也联系了海底捞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当时他说我们消费的将近900元餐费免单,再给我们一些餐券。”李女士说道。
“孩子受伤 ,医疗费、营养费以及报名课外培训不能上课所花的费用,加起来总共两千多块钱,海底捞姓王的负责人说会给赔偿,但是涉及到我的误工费,孩子的精神损失费等问题,对方却一直拖着不给个说法。”李女士说道,“这么小的孩子,就要经历这么痛苦的事情,而且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我感觉我不能工作,照顾孩子,要求一定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应该无可厚非吧?但是对方却说只能给我2000元的代金券,我们孩子已经在他们店里受伤了,孩子都说以后再也不吃火锅了,这个补偿有什么用?”
“谁家的孩子被烫伤,做家长的心里不心疼?我们要求误工费和孩子的精神损失费一共5000元,并不是因为这事故意讹钱,姓王的负责人说,要求精神赔偿,需要出具证明,我们后来咨询律师,精神赔偿费根本就不用出具什么证明,对方这么说,是不是在故意拖延?他这样处理的态度,我们是不满意的。”李女士说道。
店长:精神损失费建议走正常程序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当时与李女士协调赔偿事宜的王先生,王先生自称是海底捞心海广场店店长,在记者讲述了李女士所描述的经过之后,对方表示会向公司进行汇报,随后回复记者。下午3点20分许,王先生联系记者说,“对于您这边阐述的事情经过,我们先不做任何的解释。对于客人在我们这边用餐,我们也不会推卸责任。对于顾客提出的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这一块,之前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想法和意见没有达成共识,我们建议顾客走正常的程序。”
记者随后询问需要顾客走什么样的程序?王先生说,“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单位,按照法律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进行处理。按照顾客的意思,像是孩子的营养费 、医疗费用以及油费等,这个我们不会推卸责任。”记者又询问对方是以店长的身份,还是公司的角度来回应此事,王先生表示,“我按照个人理解的想法和思路,去考虑的这个问题。”至于随后是否会有公司方面的回应,王先生表示会上报报备。
律师表示可以双方协调解决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岛城知名律师曲广贤,“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孩子在餐饮店内被烫伤,餐饮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误工费,也就是护理费,如果孩子受伤住院,需要人照顾,可以主张相应的护理费 。至于精神损失费,并没有单独的鉴定,而是通过伤残鉴定来主张精神抚恤金。但是精神损失费并不是非要经过鉴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所以,对于李女士来说,可以先跟海底捞方面进行协商有关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最后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曲广贤律师最后说道。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林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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