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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冠军基金经理”厉某某一审被判3年6个月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5-11-05 11:16:00

关键词: 冠军基金经理;一审;判刑

  大众网青岛11月5日讯记者 李)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基金经理厉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被告人厉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厉某某曾任中邮基金基金经理,公诉机关指控其累计趋同交易共计9.364亿余元,获利1866万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官方微博显示,被告人厉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老鼠仓”行为。老鼠仓(Rat Trading)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据此前媒体所报道,厉某某曾作为双基金经理之一管理中邮新兴产业股票基金,2013年7月23日离任时,该基金当年收益已达62.2%,成为全市场基金冠军,到2013年年底,该基金以超过82%的收益率荣登年度冠军宝座。厉某某案也是基金史上首例冠军基金涉嫌“老鼠仓”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厉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其控制的10个证券账户买入卖出与其管理的基金所投资相同的股票,累计趋同交易共计人民币93 640.93万元,获利1866.24万元。
  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厉某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被告人厉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大众网记者稍后将带来详细报道。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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