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渔耕村落到国际名城 42位专家学者聚焦青岛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08-26 08:49:00
半岛都市报8月25日讯(记者 郝园园) 8月24日到25日,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青岛卫星会议在黄海饭店举行。英国、德国、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以及国内专家学者共42人齐聚一堂,围绕“青岛的城市化和国际化”这一主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青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知名的国际化城市,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据介绍,青岛的城市化进程是近代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城市形成、发展历史的典型代表,由青岛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对中国历史进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青岛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国际化特点的交通、商贸、工业、海洋科研、旅游等城市特色,对研究中外文化碰撞和交融对城市发展道路的影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次会议共设置有5个议题,分别为:从渔耕村落到国际知名城市:青岛城市化的历史背景、发展进程及其影响;青岛制造之路:工业化在青岛城市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商贸立市:青岛的经济腹地与海外市场;记忆中的海洋:青岛与中国海洋事业的兴起;档案在历史研究中的独特价值及其开发利用。
专家观点
青岛国际化具“后起”特征
在本次会议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孙立新提供了一组数据:从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决议在胶澳设防到1949年青岛解放,在近60年的时间里,先后有美、英、俄等14个国家在青岛建立了领事馆(署)、总领事馆或代表机构。在他看来,众多外国领事馆的进驻,充分说明近代青岛已与国际社会发生了广泛接触和交往。不过,他认为,与广州、上海、武汉、天津、烟台等“通商口岸”相比,青岛的国际化还是有较大差距的,而且颇具“后起”特征。
胶澳设防,意味着青岛城市化起步
“青岛的现代化真的发端于德占青岛时期吗?我不这样认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朱建君说,胶澳设防不仅标志着青岛建置的开始,而且也是青岛城市化的起点。
朱建君说,清政府曾设法在德占青岛设立中国海关、开办银行、组建商会、主办报纸、合作办学,使得德占时期青岛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文化带有中国色彩,并在客观上促进了城市化和中西文化交汇。她说,那时的青岛绝不是荒僻的渔村,而是呈现出了一个市镇的面貌。此外,胶澳设防后在青岛形成的港口市镇,对于后来青岛新的城市化绝非没有意义。
近代青岛,从渔耕村落到国际名城
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的柳敏就近代青岛的城市化历史进程进行了发言。从渔耕村落到国际名城,柳敏就每个时期的青岛的历程进行了分析。
她认为,城市化进程中,让青岛地理环境发生变化,除了总兵衙门和天后宫外,青岛传统乡土符号几乎一扫殆尽,新型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不断丰富和完善。其次,经济结构转型,城市聚集了高密度的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是工业、商业、交通、文教的集中地,影响面广阔。同时,生活方式也随之更新,开埠之前青岛乡民自给自足,但开埠之后,城市里的衣食、消费、娱乐、交往的新方式也体现了出来。
商人活动,极大推动城市发展
青岛位于山东半岛东部,是近代山东重要的商业中心和对外贸易中心。随着青岛的建置、开埠、胶济铁路的开通以及优良的港湾条件,青岛的商业活动日渐繁盛,商人逐渐成为推动近代青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山大历史文化学院的曲春梅认为,青岛商人的经营活动与青岛的经济发展互为动力,开埠后的青岛为商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商业环境,商人的经营活动又进一步促进了青岛工商各业的发展。本报记者 郝园园
中国史学会会长张海鹏:
史学大会
开创9个“第一”
8月25日,中国史学会会长张海鹏在济南接受媒体采访,他认为本届史学大会开创了9个“第一”。
“中国史学界对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强烈期待和关注,在以往的大会上是很少见的”,张海鹏将其列入这次大会的第1个“第一”,参会的2684名学者来自90个国家和地区,在学者的国别上也是历届大会最多的一次,总共举行175场会议也是历届最多的一次,“还有就是第一次有山东大厦这么大的场地集中举行会议,每天有几十个会议室同时开放,以往都是在一个城市分散的各个大学等地点举行,学者们得仔细看地图、费力寻找不同会议的举办地点。”
本届大会的四个主题论坛,除了“历史上的革命”是以往各届都有的,“全球视野下的中国”、“情感的历史”和“历史学中的数字化转向”都是第一次提出来。
张海鹏总结的第6个“第一”是中国学者在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的发言机会大为增加。
本届大会设立的平行会议和在青岛、淄博等地召开的5个卫星会议也打破了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惯例。另一个突破是本届大会有几百名大学生作为志愿者提供服务。
张海鹏总结的第9个“第一”是新闻媒体对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关注和深度报道,“以往对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报道多集中在学术性刊物,此次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历史学,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 本报记者 王法艳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