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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春晓苑十多家商铺被停暖 物业:协商无果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匡雅慧   2015-01-29 07:19:00

关键词: 物业公司;绿城;春晓;热力公司;物业服务

     

  业主出示供热费收据。

  随着新一轮冷空气的到来,供热问题再次成大家关注的焦点。日前,在胶州市绿城·春晓苑网点经营一家酒庄的胡小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绿城·春晓苑网点十多家商铺停止供热已经6天了,而且这是自2014年11月份缴纳供热费以后第三次停热了。记者就此事采访绿城·春晓苑的物业服务公司了解到,今年部分商铺的供热费是物业公司代收的,而且代收也是经过了青岛家盛热力公司授权,发生状况后,物业曾多次联系热力公司,但热力公司却一拖再拖。而青岛家盛热力公司客服部刘经理则告诉记者,当初并没有授权绿城·春晓苑的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取暖费,对这些商铺停止供热是因为这些商铺都是上下两层,却只缴了一层的费用,协调过补缴供热费却没有结果,才采取了停止供热的手段。

  商铺业主:供热温度不达标

  市民胡小姐在胶州市绿城·春晓苑1-107号经营了一家酒庄,她告诉记者,从2014年11月10日缴纳供热费以后,到2015年1月26日已经停止供热三次了。1月26日,记者来到胡小姐的店铺 ,只见胡小姐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大厅鱼缸上的温度计显示此处的温度为11℃。“这还是因为鱼缸有加热器正在加热。”胡小姐这样告诉记者。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胡小姐的商铺是从2014年11月17日开始供热的,供了10天,11月27日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发现店里停止供热了,供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未缴费,但是供热费早在11月10日已经交给小区物业公司,后来去物业公司查证,确实缴费了,三天后恢复了供热。2015年1月4日,又一次没有任何预兆地停止供热,供热公司工作人员来店里检查故障说私自加装了一个循环泵,影响了周边店铺的正常供热,必须拆除。按照规定拆除七日后,再次恢复供热。1月21日,胡小姐的店铺再一次被停止供热,还是没有任何事前通知。

  “自从开始供热,我们的室内温度一直维持在13℃到14℃之间,连18℃的标准都达不到,没有办法才加装了循环泵,而且店里的循环泵也只是让自己店的水管循环更加顺畅,不会影响到邻居的正常供热。”胡小姐满脸无奈,“既然热力公司说属于违规,我们按照规定拆除了,可是供热还是出现了问题。我们这一条街上的10多家商铺都遇到了和我一样的问题。”

  在一旁经营一家超市的刘女士说:“确实是停止供热好几次了,就算日常供的那几天温度也不高,绝对到不了18℃。因为我们超市是开门做生意的,没办法我们又把中央空调给开了,就这样平时在超市里还要穿着羽绒服,好在今年冬天不冷,要不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隔壁1-108号女子美容会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们店的经营范围主要以女士美容美体为主,现在由于热量达不到,每次来了顾客都要开空调,每个月的电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由于室内温度不够,顾客接二连三地流失,仅仅两个月就流失了接近50%的客户。

  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结果

  供热时断时续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在绿城·春晓苑的物业服务公司了解到,今年部分商铺的供热费是由物业公司这边代收的,而且代收也是经过了青岛家盛热力公司授权的。“我们物业公司就是为小区业主做服务的,每年到了冬天,供热问题就成了众多问题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帮着热力公司收费也是为了解决小区业主冬天的取暖问题。”绿城物业公司一位姓冯的经理说,“现在招呼不打一声就停止供热,小区业主天天催我们,我们天天催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却一拖再拖,说来测量实际供热面积也不见来人,我们也确实没办法了。”

  由于供热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所以现在出现问题,业主们纷纷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解决,而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业主的情绪,一边和青岛家盛热力公司协调,然而协调了多次均无结果。

  记者向业主们了解到,虽然物业公司态度友好,而且确实在积极协调这件事情,但是业主的物业费、供热费都交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为业主解决这件事情,这份责任和义务是不可推卸的,部分业主表示,反正供热也不暖和,那倒不如退钱不集中供热,自己安装空调。

  供热公司:不补缴费用就不恢复供热

  就此事,记者来到青岛家盛热力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客服部刘经理告诉记者,对这些商铺停止供热是因为这些商铺都是上下两层,却只缴了一层的费用,协调过补缴供热费却没有结果,才采取了停止供热的手段。

  她表示,绿城·春晓苑的商铺网点应该由业主自己来供热公司缴费,青岛家盛热力公司并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费,这完全是绿城物业公司的自主行为。而说到补缴的这块费用问题,刘经理拿出了一份2008年《关于对超标准层高用户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供热收费的通知》,这份文件的第二条确实有“对按面积计费用户,建筑层高3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积和层高系数计收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供热费,供热费计算标准为:供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数÷3)”的规定。

  刘经理告诉记者,这份收费通知是2008年11月11日下发的,从2008年开始,就按照这个标准收费,在新的文件没有下发之前,都按照该文件执行。

  当记者问及停止供热时为何没有提前通知时,刘经理给出的答复是之前已经通知过了 ,可能存在部分商铺开门时间较晚、没有通知到的因素存在,但相关停热通知都已经通知物业公司了。对于这些已经停止供热而且不打算补缴供热费的商铺,该公司表示可以考虑退还供热费,基本的退费计算公式为:退回费用=上缴费用—时间×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费用×2,“最后这个乘以二是因为供热时间一直都按照双层给供热的,因为业主们也享受了上下两层的供热。”刘经理说。

  文/图 记者 匡雅慧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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