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烟车有奖 去年青岛掐断451条“黑尾巴”
来源:半岛网 2015-01-29 07:24:00
半岛网1月28日消息2014年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冒黑烟车辆投诉有奖举报活动,希望通全民参与、市民举报、政府执法、共同监督,让黑烟车无所遁形。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2014年青岛市共查实冒黑烟车辆451辆,发放有奖举报奖金4.51万。2015年,青岛市将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有奖)举报活动。
举报:查实则奖励人民币100元
青岛市自2010年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2011年将黑烟车有奖举报标准由之前的每辆车奖励50元提高至每辆车奖励100元,并延续至今。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青岛市共计发放奖金约20万元。
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公开发布的《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有奖)举报须知》中发现,黑烟车有奖举报的范围是悬挂青岛市牌照、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行驶时排放黑烟的机动车,不包括拖拉机和摩托车。黑烟车通常是指起步后正常行驶状况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起步时冒黑烟而正常行驶后不冒黑烟的不列入黑烟车举报范围。
该负责人提醒,举报人需要提供被举报黑烟车的影像资料(照片、数码影像等),拍摄的影像资料应是在5日内(从拍摄日至发出日)发生的黑烟车行为,能清晰显示车辆排放的黑烟、车牌号码、时间(年、月、日、时),并注明拍摄地点。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登门举报。(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39号2号楼102室,邮编:266003,咨询电话:0532-82871389,邮箱地址jbhych@163.com)
处理:加快受理转办流程
如何快速有效的做好机动车冒黑烟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确保被投诉车辆得到有效处置呢?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投诉受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首先第一时间核查被投诉车辆主要信息,根据车辆所属注册地及时转办辖区监察大队进行办理,执法人员到车辆停放地进行现场检查,对冒黑烟车辆责令维修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对投诉冒黑烟车辆的重点单位,主动组织上门进行车辆停放地检查,如果发现问题车辆,立即督促整改。2014年,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重点单位停放地监督执法检查1465家次,抽检2.6万辆,限期整改457辆,处罚323辆。
宣传:跟踪回访确保效果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跟踪督办每辆投诉车辆最终查处情况,并对投诉人进行回访,确保投诉人对查处结果满意。
对黄标车车主,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的宣传,引导车主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随着“黄改绿”政策在青岛的落地,黄标车车主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对具有改造价值的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进行黄标改绿标的升级改造。
2015年,青岛市将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有奖)举报活动。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项活动,在加大对冒黑烟车辆查处力度的同时,能够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自觉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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