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见室友盗窃喊来俩朋友敲诈 三人均获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2015-01-25 08:40:00
半岛都市报1月24日讯(记者 李保光) 凌晨回到家后,唐某撞见合租室友韩某正撬其房门打算实施盗窃。随后,唐某喊来朋友李某、宫某,三人合伙对其敲诈5000元、笔记本电脑等财物。日前,经城阳法院审理认为,唐某等三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分别被判刑。
唐某和韩某合租了一套房子,去年7月9日凌晨,唐某回到住处时,发现韩某正在撬锁,打算入室盗窃。随后,唐某上前对韩某拳打脚踢。一顿猛打后,唐某仍不解气,便让女友打电话喊来了朋友宫某、李某,三人以报警相威胁,要求韩某拿钱私了。无奈之下,韩某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让其姐姐转账5000元。其间,宫某按照唐某的安排,将韩某的电动车、笔记本电脑及夹在电脑中的200元带走。凌晨4时许,收到钱后,宫某将电动车骑回还给韩某。李某、宫某离开后,唐某又从韩某处索要200元。经鉴定,涉案笔记本电脑价值1400元。
听说弟弟出“交通事故”后,姐姐韩女士来到出租屋,发现其身上的伤痕。经了解事情的原委,韩女士认为,弟弟被敲诈了,便报了警。民警将唐某、李某抓获,次日宫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城阳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李某、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日前,城阳法院一审判决: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宫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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