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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泊河里发现命案 水文专家助阵找到关键线索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桂东   2015-01-22 09:00:00

关键词: 徐飞;海泊河;水文;专案组民警

  

  警方现场找到的痕迹。

  DNA样本检验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原本就扑朔迷离的案件更加难寻线索——在海泊河入海口附近,漂在水面上的一部分人体组织牵出了一桩命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原四方公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在河中艰难搜寻线索时,这场大雨又将一切冲刷殆尽。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水文专家的协助下,警方终于找到了关键线索,确定了被害者的身份,同时又隐约发现了凶手职业——医生、厨师,或是屠户。在调查过程中,与死者相熟的一位邻居非常热心,也积极配合民警的询问,但是却在给民警留下名片后意外失去联系,他,难道就是凶手?

  海泊河里的命案

  2007年7月16日,岛城开始进入夏季最炎热的时段。当时,青岛的天气异常干燥,已经连续一个多月的时间没下过一场雨。高温伴随着干旱,让人们的心情也跟着变得烦躁。市民李建安在海泊河入海口处附近的一家工厂上班,这天上午9时许,他沿着海泊河步行去上班,顺便感受一下清新的海风。然而,当他行至青岛发电厂南门外的海泊河入海口的水沟时,眼光不经意间往河里一扫,看到一个白色的东西。因为好奇,李建安走到岸边仔细观察了一下:水里漂着的竟然是一个人的小腿。李建安头皮一阵发麻,心惊胆战,急急忙忙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青岛市公安局原四方公安分局立刻派民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过现场鉴定,河中漂着的正是个人的一部分左小腿。市民发现的地点位于海泊河入海口东桥头北面,根据周边的情况以及这一部分腿部发现的位置,警方初步分析这起案件很可能是死者被害后,尸体遭到肢解后扔到河里面。案情重大,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会同原四方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着手对案件进行调查。根据专案组部署,民警沿着海泊河河道迅速扩大搜索范围 ,希望能找到剩余的尸体部分,尽快确定死者身份。

  2007年7月16日12时许,在海泊河入海口方向北岸的乱石上,民警又找到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塑料袋里面,发现了一个人的双臂,包裹的白色塑料袋上面没有扎口,袋子里面还有大量的黑色污泥。随后,7月16日下午3时许,民警又在附近发现了躯干部分 。

  专案组民警分析,从尸块分布的位置以及外部特征来看,应该是属于同一个人。而海泊河的入海口处很可能就是抛尸现场。

  法医在第一时间对找到的人体组织进行了鉴定,通过对小腿、双臂以及躯干部分进行查验发现,死者现有的部分在整体上没有明显的特征,也没有明显的外伤。从脂肪、足长等特征来看,初步可以判断死者应该是一名成年女性。而且,死者手上有老茧,指甲修整得一般,根据这一点推断,死者生前应当经常干体力活,家中的经济条件可能较为一般。

  一场暴雨打乱计划

  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民警判断,死者被害的时间应该是1天到4天之前,也就是从 7月12日到7月15日之间。

  同时,经过对死者伤痕进行检验,死者被肢解切断面并没有斧子、锯等工具的切割痕迹,嫌疑人使用的应该是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同时,法医根据死者肢解部位进行判断,嫌疑人切关节的手法非常利索,几乎是准确地沿着骨缝以及韧带位置进行分解 ,分解的手法非常专业。因此,从这一点上可以判断,凶手极有可能是正在从事或者以前曾经从事过医生、厨师、屠户等涉及解剖专业经验的工作。

  因此,根据现有的线索判断,整个案件的大体轮廓已经被逐渐勾勒出来了。死者为一名中年女性,被一名有专业解剖经验的人杀害。案发的时间大概在7月12日到7月15日之间。凶手杀人后,将尸体肢解扔到了海泊河里毁掉证据。但是,死者是谁,为何会被杀害,凶手跟死者又是何种关系,这些疑问从现有的尸块上得不到任何解答。如果要真正地侦破案件,最关键的还是要找到死者的头颅,才能更加完整地找到相关信息。

  但就在专案组加紧力量搜索的时候,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下雨的青岛,忽然降下了暴雨。同时,这天刚好赶上海水涨潮,大浪不断涌上海岸,民警根本没有办法靠近岸边,暴雨加上大浪也极有可能将水中的线索改变位置甚至消失。由于案发地点周边的情况比较复杂,周边道路四通八达,抛尸现场周围光照条件也很差,白天来往的人很少,到了夜间更是人迹罕至。因此,在抛尸现场,几乎不可能找到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因此,找到死者的头颅,确认死者的身份,进而找到案发的第一现场就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然而,被一场暴雨冲刷之后,所有的线索都没有了,尸块也会随着大海不知漂向何方,专案组民警的工作一时间陷入僵局。

  水文专家助阵“解谜”

  时间紧迫,环境条件又使得专案组继续依靠人力搜索变得非常困难。最后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方面,对近期失踪的女性进行调查,并安排民警进行走访调查。同时,对周边的居民小区进行拉网式走访调查,争取寻找到新的线索。另一方面,考虑到海水的流动总有一定的规律,专案组分析尸块的漂流也会有一定的规律性,并积极联系了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水文专家,使用专业设备对尸块分布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仍在海里的尸块位置进行计算,以便确定位置。

  2007年7月18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水文专家抵达现场。水文专家查看了尸检的照片后,经过分析认为,死者尸块是由于近海潮汐作用的影响被冲上来的。凶手的抛尸地点应该就在近海,因为在包裹死者双臂的白色塑料袋内的黑色污泥是近海所特有的。根据这一特点分析,凶手的第一抛尸现场应该在离发现死者小腿现场不远的高架桥上或者附近区域。

  为了进一步查找其他尸块,专案组民警带领水文专家来到发现尸块的现场,北海分局的水文专家使用GPS定位仪等设备对周围海域进行分析,综合水文 、流量 、潮汐和环境等因素后指出,其他尸块,如果还在海里的话,应该已经向湖岛方向漂去。如果专案组要继续寻找 ,应该在青黄高速路(注:现已更名为环湾路,下同)桥下的海岸线进行查找。

  随后,专案组立刻调集大量警力到青黄高速路桥下的海岸线进行查找。2007年7月19日下午4时许,在距离青黄高速瑞昌路收费口400米的一处货船码头海面,专案组民警找到了死者的头颅。过了不久,专案组民警又在同一海面附近相继找到了死者的双腿和其他部分 。

  至此,尸体已经被全部发现,案件终于有了眉目了。如果能够顺利确认死者的身份,那么案件的侦破将会势如破竹。

  老人突然失联女儿报警

  找到死者的头颅后,案件却并未取得重大的突破。因为经过海水长时间的浸泡,尸块肿胀严重,死者生前的面貌如何已经无从辨认。

  此时,海泊河发现无名尸体的事情,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时间,社会上关于凶手的各种舆论开始出现,专案组民警也担负了的越来越大的压力。专案组分析,如果找不到第一现场,也就意味着找不到凶手留下的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正在此时,7月20日上午,一名女子的报警引起了专案组民警的注意。

  当天上午9时许,一名名叫曲静的市民向开平路派出所报案称,她的母亲王玲不见了 ,而且家里还发现了血迹。原来,前几日,专案组民警挨家挨户上门走访调查,询问家中是否有亲属失踪。在她连续打了两遍,母亲家里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

  曲静说,从她结婚搬出来后,她的母亲便一直独居在家。平时,她母亲一个人在家看看电视,很少会出远门。7月20日上午,曲静又打电话给母亲,还是没有人接听。随后,曲静赶快来到母亲家,但是敲了半天门,里面还是没有人答应。随后,曲静赶紧叫来几个亲戚,一起将门打开。打开房门后,曲静发现房间地上有许多血迹,但是她母亲却不见了。

  经过仔细地勘查,警方在房间的墙壁上发现了大量喷溅型血迹,而且,电冰箱内部都有流淌型的血迹。从现场的情况来判断,这些血迹很有可能就是王玲的。

  专案组民警立刻将现场采集的血迹跟尸块的DNA进行对比,经过鉴定发现,尸块DNA和王玲DNA相符。死者就是王玲,而且王玲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经过专案组反复的勘查,一个重点线索终于浮出水面——在冰箱门的内侧,民警发现了一枚血指纹,经过鉴定,这是一个右手中指的指纹,但并不是王玲的,也就是说,这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离家出走”的邻居

  第一案发现场后,专案组民警立刻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调查。专案组民警认为,现场为老式的筒子楼,隔音效果差。如果死者与凶手有搏斗的话,应该能引起周围邻居的注意。而据王玲的女儿讲,王玲生前是一个比较喜欢干净整洁的人,家中的物品不可能胡乱摆放,因此不能排除侵财作案的可能。

  另外,凶手杀人后,肢解尸体、冷冻尸体,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因此,凶手既然能够多次出入现场,应该对现场非常熟悉。所以,专案组将案发周围作为侦破的重点,进行调查。

  从现场来看,民警判断很可能是熟人作案。经过多方调查核实,专案组民警了解到,死者丈夫很久以前就已经去世,此后便没有再婚。家里只有一个女儿,早已经结婚。平时跟其他的亲戚交往较少,性格也较好,没有跟谁结下太多的仇恨,人际关系比较简单。

  同时,根据前期调查的线索,民警重点针对死者关系人、周围邻居有当医生、护士、屠夫等涉及解剖专业知识的,一律详细调查。当民警向周围邻居了解案情时,其中有一个住在死者西侧隔壁的人,令专案组民警记忆深刻。据此人讲,他跟死者生前相熟,自己偶尔还去她家里借东西,死者被害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同时,此人还问民警尸体已经被抛向了大海,案子能破吗?当时由于此人对民警的询问非常配合,也没有异常情况,因此一开始也没多想。

  然而,到了 7月21日晚上,民警开始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的时候,死者西侧隔壁的人竟然不见了,一直等到午夜,此人都没有出现。而民警问了一下周围的邻居了解到,住户是一个外地人,在周围打工,基本上每晚都回家。专案组民警当时认为,住户临时有事出去了,或者发生命案后,住户害怕,从而换地方住了,这些都有可能。但是,出于职业的敏感,专案组民警总觉着这个邻居的离去有些蹊跷,便决定问个清楚。

  配合调查还留下名片

  随后,专案组民警找来了这个房屋的房主。经了解,这个房子从2007年4月5日开始,一直由一个叫徐飞的外地人居住。徐飞租下房子后,一直是一个人住在这个地方。

  案发前几天,房主还见过徐飞,但是专案组民警调查当天就走了,房子也没有退。专案组民警通过前期调查分析,嫌疑人熟悉案发现场,熟悉死者家庭背景,有作案的时间和肢解尸体环境的客观条件。因此,专案组民警立即调整工作重点,全力调查徐飞。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决定先从外围入手,调查清楚徐飞的背景信息。民警通过户籍信息,筛选出了 10几个叫徐飞的人,通过房主的辨认,民警确定了聊城市莘县莘亭镇人的徐飞,就是租房子的人。在租房合同上,徐飞留下了一个联系电话,但是民警在调查这个固定电话后,发现机主并不是徐飞,而是一个叫刘镇堂的人。经过调查,民警很快就确定了刘镇堂在四流南路的一个粮油市场里的一个卖油的店铺里工作。由于还不了解刘与徐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了防止刘镇堂与徐飞联系,民警先到了粮油市场的办公室,通过市场经理和保安人员辨认,确认曾经有一个叫徐飞的人在市场里面工作过。而且,据市场管理方的工作人员回忆,刘与徐两个人的关系并不好。两人关系不好,刘应该不会通风报信。随后,民警找到刘镇堂了解情况。

  刘镇堂对徐飞印像深刻,徐飞是2006年年底的时候到油店里来的,刘镇堂在店里面做出纳,过了约有大半年的时间后,2007年5月份徐飞就被辞退了 。原因是徐飞这个人脾气很大,经常和其他员工闹别扭甚至打架,影响了店里的团结。其他店员们都对徐飞有意见,店主便只好将其辞退。

  刘镇堂回忆,徐飞体格不错,听他说过他曾经当过厨师、干过屠宰。后来听人说起,从粮油店被辞退后,徐飞自己搞了一个清洗空调的小店,据说干得还不错。

  听到这里,专案组民警对徐飞的怀疑又增加了一分。徐飞有过屠宰和厨师经历,这非常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

  然而,办案民警回到办公地点后,却发现了一件更为蹊跷的事。原来 ,徐飞在专案组第一天找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就在旁边,但是却始终没有进家门,当时,徐飞还给专案组民警留下了一张名片,名片显示他是一家空调保洁中心的清洗员工。临走的时候,徐飞还说有事情要了解的话,可以给他打电话。徐飞虽然有种种可疑,但是他又主动给民警留下联系方式,是否可以降低或者排除嫌疑呢?是否可以让社区民警给他打电话到专案组接受调查?最终,专案组民警经过讨论后认为,如果是他故意伪装的,直接跟他接触对案件侦破没有好处。

  架网布控智擒疑凶

  综合分析之后,专案组民警判断,如果徐飞就是凶手,他心里早就有了戒备,直接抓捕的话,很有可能逃跑。因此,专案组民警决定以清洗空调的名义将其引出后实施抓捕,然后再进行审问。

  随后,专案组民警假装成一个需要清洗空调的市民 ,拨通了徐飞的手机号码。为了放松他的警惕,民警详细地细询问了清洗的价格和以及对方的清洗方法,并与其讨价还价。但是,徐飞一听说是到四流南路附近的活,立即称最近他都很忙,客户非常多,没有时间去,让民警再找其他人。从电话里,民警听出徐飞说话有些慌张,便更增加了一丝怀疑。随后,专案组民警说,现在正好是7月份,天气炎热,家里的空调太脏都没法用了 ,晚上热得很,想请他快点过去帮忙清洗一下。经过再三的交谈,当天下午4时许,徐飞给民警打电话称,他现在正在别的地方干活,要等到晚上6点才能有时间。为了不让徐飞产生怀疑,民警告诉他干完活后再联系。但是,一直等到晚上7时,徐飞也没有再次拨打电话,民警多次打过电话去,徐飞也没有接听。

  难道徐飞已经有所察觉?为了防止徐飞起疑,民警也不敢催得过紧。7月23日早晨,民警再次拨通的徐飞的电话,徐飞终于接听了电话。民警将徐飞埋怨了一番,徐飞连忙道歉,说是活太多就忘了 。民警催他今天务必帮忙清洗空调,最后,徐飞终于答应,并约定在水清沟附近的一家银行门口见面。当日10时20分,徐飞如约出现。随后,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面对专案组民警的审问,徐飞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案发的那几天,自己一直都在外面干活,有很多客户都能给自己作证。自己不是凶手,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徐飞虽然有很大的嫌疑,专案组民警也不敢确认他就是凶手。不过,凶手百密一疏,死者家里冰箱上留下了一个血指纹,只要对比一下,真相就会大白。

  “牵羊”被撞破生杀机

  正当徐飞跟专案组民警还在顾左右而言他 ,不停地兜圈子的时候,指纹对比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不出所料,徐飞的指纹和现场留下的指纹完全一致。证据在手,专案组民警有了更强的信心。此时,民警告诉他 ,已经找到了他作案的证据,希望他赶快坦白一切。但徐飞仍然负隅顽抗,抵死不承认。随后,专案组民警将指纹对比结果放在他面前,徐飞终于承认了他杀人的事实。

  自从徐飞租住了这个房子后,他与王玲两人已经逐渐熟识,平时见了面都打招呼,徐飞平时没事的时候,偶尔也都到王玲家里坐坐。2007年7月12日上午,徐飞干完活回家时,经过了王玲的家门口。看到屋里的门开着,徐飞便走进去想找王玲聊会天。但是当他进屋之后,发现屋里面一个人也没有,而且王玲的电话和钱包都放在桌子上。徐飞大声喊了王玲几声,仍是没有人答应,于是他便趁机将桌子上的东西拿了起来,准备偷走。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王玲刚好走回家中。王玲一看,平时非常熟悉的徐飞的手里竟然拿着自己的手机和钱包,王玲便生气的质问徐飞想要干什么。由于做贼心虚,徐飞害怕罪行被暴露,便拿起餐桌上的水果刀,捂住死者的嘴,并向她的腹部捅去,王玲当场被害。由于徐飞力气较大,还一直捂着她的嘴,因此王玲没有叫出声音来 。

  随后,徐飞将王玲拖到了里屋,将房间锁上后返回了自己的住处。7月13日凌晨1时许,徐飞再次返回王玲家里,用尖刀等工具把尸体处理后,将尸块放入室内的冰箱内保存。随后,徐飞又用拖把等工具对现场进行了清理。7月14日,徐飞借来朋友的面包车先后到李沧区、市北区以及崂山区进行踩点,几经周折后,最终决定将尸体扔到海泊河内。7月15日凌晨,徐飞驾驶车辆将尸体一次性扔到海泊河入海口附近的近海区域。次日凌晨,徐飞再次进入死者家里清理现场,并将其余有价值的物品盗走。

  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入室盗窃,被房主发现后,唯恐罪行败露,实施杀人罪行后肢解尸体并抛在海泊河,法院认为徐飞的罪行已经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徐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本报记者 孙桂东 图由警方提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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