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力争2017年成为国家生态市 定20项任务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10-20 16:33:00
关键词: 青岛;国家生态市;海域污染
大众网青岛10月20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孙俊杰 邢丽)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到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三年分三步走 2017年申请创建国家生态城市
根据《行动计划》,此次国家生态市创建总体目标分为三步:2014年,即墨市、胶州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2015年,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黄岛区、城阳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全市基本达到山东省生态市建设标准;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申请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由于创建生态市是自下而上进行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要求该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省级、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为此,青岛市加快生态区(市)、生态镇(涉农街道)和生态村(涉农社区)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到2015年,全市8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80%的镇、涉农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全部涉农区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到2016年,全市镇(涉农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建设标准,全部涉农区(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
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3.5%以上
《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制定促进生态环保投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多种方式筹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
此外,到2016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将占国土面积2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有关考核要求,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5%以上,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确定五大方面20项任务 加快老企业搬迁
为保证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完成,《行动计划》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培育生态文化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五大方面确立了20项工作任务。
在发展生态经济上,青岛市将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的结构调整,加快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2016年完成老城区110家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发展服务业,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小的产业,推动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力争到2016年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占比达11%以上。
在污染防治方面,青岛市将加强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到2016年,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到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土壤、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在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方面,青岛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大力推进森林生态网络建设、森林提质、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破损山体生态恢复、以及以万亩生态林场和大沽河流域湿地林地建设为重点的特色工程等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生态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和气象、水文、地质、海洋、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易发区的预警监测及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等。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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