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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配电梯至少可免20%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   2014-02-28 08:38:00

关键词: 青岛;空置房;物业费;电梯

  长期没有入住的业主今年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了!2月26日下午,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守贤表示,普通住宅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小区内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是可以减免的,但减免的情况各有不同。对于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和各类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用的减免幅度,则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李沧区买的新房子,2012年9月拿到钥匙。房子未居住也未出租。物业费咋交?”对于市民的咨询,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守贤介绍说,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制定我市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普通住宅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小区内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是可以减免的,但减免的情况各有不同。

  “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含一年,起始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含电梯运行费)的80%交纳 ;未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 交纳 。对于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和各类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用的减免幅度,则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下列建设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租赁性住房物业管理区域;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物业管理区域;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其他符合政府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建设条件的建设项目。如物业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根据价格管理法规规定可直接向价格部门予以举报(电话12358)。

  各区物业管理电话:市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8729207)、市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1631023)、李沧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7639622)、崂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55557630)、城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87968157)、开发区国土局物业管理处(86988589)、保税区国土房屋管理局房屋管理处(86768687)、即墨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89063033)、胶州市物业管理中心(82289221)、平度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87352761)、莱西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88401390)。记者 李晨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402/20140228/news_20140228_2375645.shtml?i|242307:1

初审编辑:周传金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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