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退人员养老金月涨245元 三类标准提高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4-24 08:14:00
半岛都市报4月23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2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开始为全市53.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以下简称“调待”)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5元,增幅为13%。今年1至4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25日划入账户,从5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据悉,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依据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进行的,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此次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60元,第二部分按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3.1%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 ,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三部分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一是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二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60元;三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28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相关情况,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据悉,这是本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05年,青岛月人均养老金为787元;到2012年,上涨到月均2023元;今年再涨245元,月均达到2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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