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乘公交下月免费 专用卡限本人使用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2-07 08:59:00
原标题:优抚对象乘公交下月免费 专用卡仅限本人使用
半岛都市报2月6日讯(记者 马正拓) 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下月起,凡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并且享受政府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乘坐市内公交车将免费。根据规定,享受此优惠的市民需办理琴岛通“专用卡”,该卡只限本人使用,否则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予补办。
据了解 ,此次新增的优惠人群是指,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享受政府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审定为准),从3月1日起,可办理琴岛通“青岛市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以下简称“专用卡”),刷卡提示音为“爱心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本人凭专用卡刷卡,可免费乘坐安装琴岛通卡机具的青岛市内公共汽(电)车,专用卡可在发行专用卡的区(市)互通互用。
按照规定,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首次办理专用卡,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定期抚恤证》或《生活补助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等到户口所在区(市)民政局登记,各区(市)民政局负责采集信息、审定身份、汇总办卡资料,每月末集中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卡公司收到办卡资料后,25个工作日后交付,本人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专用卡。
不过,凡符合办卡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已办理其他优惠乘车卡(如残疾军人乘车卡、老年人乘车卡等)的 ,办理此专用卡时,需向卡公司写出书面申请将原已办理的优惠乘车卡注销。专用卡卡内余额不足10元时方可充值,每次充值到200元。本人持身份证可到琴岛通卡所有客服网点充值。由亲属代替充值时,须持享受抚恤补助重点优抚对象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两证缺一不可)。专用卡一年内不受充值和乘车次数限制。
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持专用卡乘车时须主动刷卡,并自觉接受公交企业司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查验。专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公交企业司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有权没收,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卡公司,卡公司一年内不予补办 。对公交企业因实施享受抚恤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政策造成的亏损,各级财政部门按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核定办法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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