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协会救援无保障 五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3-01-08 21:00:00
费三元
青岛市救生协会王超在和政协委员探讨.
大众网青岛1月8日讯(记者 李敏)王超是青岛市救生协会的会长,7日下午,他拿着自己写的一份特殊的“提案”找到政协委员,就救生协会的发展问题,与政协委员进行了探讨。基于救生协会的现状,五名政协委员决定修改后联名提交这份提案。
王超说,他之前是北京一所救生培训机构的教练,两年前来到青岛,做了青岛市救生协会的会长,前不久备受关注的青岛老高登山失踪事件,王超在得知后的第一时间,就组织救援队搜山,寻找老高下落。
“这次救援一共用了13天,以前从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1月7日,青岛市救生协会开了一个座谈会,会议的主题就是总结这次救援行动。队员们总结时发现一些问题:各个救援队伍分兵作战,没有统一指挥,信息没有得到共享,救援中做了不少无用功。
作为会长的王超接着算了一笔账:救生队员的工资、出行需要油钱、过路过桥费用、伙食、住宿等等,经过最后的统计,救生协会参与救援11次,参与队员448人,车辆188辆,总共花了91080元。“平均一天就要花费1万元”王超说。
在交谈中,王超道出了救援队现在遇到的困难:首先,救援队没有名分。王超说,在国内,救援队行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救援队也没有任何名分,出现意外都在协会或者救援者自己承担。“参加老高救援的是世宝特山地救援队,接到救援指令后,队员们从黄岛胶南等地立即驱车赶往事发的崂山,所需费用全部要自己解决”。
“人身保障也是救援队发展的重大障碍”王超说,各大保险公司对于“明知有危险,前去救援的行为不予以赔偿”,因此,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保障也就无从谈起,“小磕小碰是常有的事,都是队员自己掏腰包”。
“救援设备、救援人员的路费、伙食、工资、还有救援协会的房租、水电等日常开支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实在有些撑不住了。”短短两年的时间,王超已经为救援协会投资70多万元。
王超说,按照国际惯例,在民间探险活动中,由搜救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搜救活动的提出者,也就是被搜救者或其家属承担,但我国有关户外活动的法律条规几乎空白,事故发生后的问责制度有待完善。王超表示,他想通过政协委员,提议政府在政策、资金上扶持救生协会。
“我当时也很关注这件事情,听到你们的呼声也很有感慨。”一直关注公益事业的市政协委员、青岛盛世奥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德亮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青岛救生协会属于民间救援组织,它的发展确实需要政府资金支持,同时另一方面,组织自身也要学会创造财富”,于德亮建议王超,可以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讲课培训等方式,实现“自我造血”。
法律顾问李秋航得知救生协会的现状后表示,由被搜救者出搜救费符合情理,“但可能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不符合情理。”因此李秋航也建议政府方面对救生协会予以扶持。
最终,政协委员于德亮、任红梅、戴淑娟等5名市政协委员纷纷予以救生协会恳切的建议,并表示,要对王超的这份“提案”进行修改,形成一份合格的提案提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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