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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新区启用地下车库 车停地上车位被"催离"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王洪智   2015-12-21 09:05:00

关键词: 车位;普吉;地下车库;;物业

  半岛都市报12月20日讯(记者 王洪智) 近日,有普吉新区的业主反映,只有在小区新开放的地下停车场租或购买车位,居民才能得到蓝牙卡,否则进小区需要登记并把证件押给门卫,而停在地上车位的车,还被放置了催离的红纸条。业主认为,物业此举是“逼迫”他们租或购买车位。

  20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入口处看到一张11月25日张贴的通知,内容是自11月10日起普吉新区正式启用地下车库,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实行蓝牙自动管理,没有蓝牙卡的车辆可以进行信息登记后短时进出小区。记者在小区内看到,道路两边停满了车,这些车上的前挡风玻璃的雨刷下,都压着一张红纸条,内容是“为保证小区消防通道的通畅,请您将车入库停在相应的车位上。”

  小区业主称之前办理过车辆通行证,“最近我们开车回来,还要在门卫处登记,还得押下证件!有的业主不想押证,强行开车进小区时还损坏了门口升降杆。”即使登记了进入小区,汽车还被放上红纸条,不少业主表示,物业明显是在催他们购买或者租用地下车库。有业主表示,小区地上本来就有车位,这些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公摊面积,“停在车位上的车怎么会阻碍消防通道?”

  20日下午,记者来到普吉新区的红宇物业办公室,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他认为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并无不妥,但是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出行,更无权押下业主的证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张律师表示,若有纠纷,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作进一步沟通,也可诉诸法律途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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