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管理部门回应“校车难上牌”:安全客车可替校车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2-09-13 08:06: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最近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发生校车“办不了牌照,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问题。昨天,教育部网站援引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的话回应称,过渡期内,只要是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都可以作为接送小学生或幼儿的校车,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

  有关负责人表示,校车要上路行驶必须在车管部门取得机动车牌照后,仍不能立即用于接送学生,还必须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取得校车标牌的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

  过渡期结束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依据《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合理设定过渡期。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制订校车服务方案。即使在省级政府出台实施方案之前,也要依据《条例》的规定,保障当前学生坐安全车上下学。

曹亮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