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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百货柜台被指变相辞退员工 回应称系调店

来源:信网   作者:   2015-10-30 11:39:00

关键词: 阳光百货;曝光;辞退;培训费

 

  10月15日,信网报道了阳光百货莫名收取实习员工刘女士300元培训费一事(详见《实习未经同意被收培训费 阳光百货:柜台收的》),近日,刘女士向信网反映,24日,阳光百货要将她辞退。对此,阳光百货企划部的邓女士称,与员工具有合同关系的是柜台品牌,辞退的事情应该是柜台品牌商与个人协商解决。而刘女士实习的周大福柜台的店长田女士表示,只是要将员工调店,并没有辞退的事情。

 

  据刘女士介绍,10月24日,柜台店长通知她,阳光百货公司要将她辞退,刘女士认为阳光百货因被曝光收取培训费的事情才将她辞退,而且阳光百货公司没有说明任何原因。“柜台店长说可以给我调店,我不同意,他们这是变相让我辞职。”

  10月27日下午1时左右,信网来到了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8号的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邓女士告诉信网,员工是与柜台品牌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有纠纷需要与柜台品牌商协商,和阳光百货并无关系。“我们没有权利将柜台导购辞退,这件事还是需要员工和柜台品牌商沟通。”

  在一楼的周大福柜台,信网见到了店长田女士.

  田女士称没有辞退任何员工的事情,只是因为公司安排,需要将一名员工调到台东利群店。“因为工作需要,调店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没有要将任何人辞退。”

  关于收取培训费的事情,田女士称,她曾询问过员工对收费项目有什么疑问,但没有人有疑义。“员工有任何想法可以跟我们商量,但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人来问过我们这个事情,员工质疑的事情,我们一定会做出解答,现在都没有人承认,我觉得员工的诚信存在问题。”田女士说,收取的300元培训费都会退还给员工。不过对于收取培训费是否合规,田女士并没有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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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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