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拜年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2-06 13:46:00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田磊。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恭祝广大消费者朋友们新春快乐,蛇年吉祥。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青岛市消保委”)前身为青岛市消费者协会,自2009年4月2日经市政府批准更名。在过去的岁月中,青岛市消保委以解决消费者消费领域的实际困难为己任,不断开拓创新,建立了一整套消费维权机制。近三年来,共受理了5万余起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逾3000万元。青岛市消保委的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拥护和信任。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青岛市消保委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注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岛市消保委将会更加努力,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更优异的成绩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及家人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