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60万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2-28 14:22:00
◆核心提示
2月1日开始,青岛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有了额度更高的公积金贷款支持,青岛市民今后贷款买房更省钱了。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
从2月1日起,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进行上调: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在此之前,青岛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一直执行2010年开始实施的标准,具体为:购买新建商品房,原七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原五市最高为20万元;购买二手房,原七区最高可贷额度为25万元,原五市最高为15万元。
除了最高可贷额度上调之外,新政策的另一变化是,青岛的所有区、市,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不再区别对待,而是执行统一标准。
同时,新政策还特别将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纳入扶持范围,主要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方面予以扶持。一是职工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二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曲丽妍表示,此次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上调,主要是因为,随着青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开展,缴存职工不断增加,归集额持续增长,在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暂不能开展商贷
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新政策对外发布之后,随即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因为凑不够房款而犯愁的购房者的关注。其中,大家关注的最大焦点是:符合什么条件,申请人才能贷到60万元公积金贷款?
对此,曲丽妍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主要由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可贷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自2月1日起,青岛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但实际最高可贷额度,在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的情况下,为下述两种计算方法的最小值:1、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2、依据房屋总价款计算贷款额度=房屋总价款×70%。
购房者如果按照上述计算公式仍无法测算自己的可贷额度,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由工作人员代为测算。
另外,原先采用商业贷款的购房者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也成为广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目前,青岛尚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曲丽妍说,青岛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水平至关重要。新政实施后,青岛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提取金额都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综合上述情况,青岛暂时不会出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政策。
市民贷款买房更省钱
此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加上去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连续两次下调,对于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青岛市民来说,购房的成本压力将有较大缓解。
“如果能多贷公积金贷款,我就不用去申请组合贷款了,可以少交不少利息了。”市民陈静说,她看中了李沧区的一个小区,准备出手买房,但由于贷款额度的限制,只能申请组合贷款,新政策出台后,她打算赶快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现在,青岛采取的政策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贷款次数进行认定。如果职工一直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照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内(含5年)4%,5年期以上4.5%。与之相比,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55%,即便以部分银行采取的首套房85折优惠利率计算,仍然比公积金贷款高出约1.07%。
同样按照贷款额度6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还款总额约为109.44万元,每月需还3040.11元;而使用商业贷款的市民,以85折优惠利率计算,还款总额约为123.56万元,每月需还3432.19元。30年下来,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节省约14.12万元。
青岛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认为,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有利于刺激刚性需求进一步释放,但在限购政策继续执行的情况下,不会对房价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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