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不应是惩处“造假官员”的终点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07-11 17:11:00
中组部昨日在12380举报网站通报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其中包括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钟立被免职,其父——一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9 日 《南方都市报》)
随着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和干部队伍年轻化要求,部分地方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象突出,干部档案造假事件也越发增多。今年以来,仅是中组部通过12380举报网站通报违规用人和干部档案造假案件就达数起。当然,中组部不定期的通报举措,不仅传递出了从严治吏的强烈信号,还表明了从源头治理干部选用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更是彰显了以制度挤压腐败空间的鲜明立场。
此次,在广东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一案中,其幕后推手竟是其时任该市人大副主任一职的父亲钟勇生,通过其权力关系网,一手操办了该起干部档案造假事件,不仅为其儿子违规办理了公务员身份的手续,更是助其仕途一路平步青云,在年仅28周岁时就已升任为处级干部。如此明目张胆之违纪违规行为,着实令人震惊。
当然,不论是吉林等地的违规提拔干部案,还是湖南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权钱交易行为。因为造假者要达到造假目的,需要其他人的帮助,而造假官员达到目的获得职位后,很自然地会对帮助他们造假的人进行回报。由此可见,官员造假也是一种腐败,是危害很大的不正之风。所以,对“造假官员”更应严惩。
然而,在这起“厅级官员造假让儿子变身公务员并官至处级”干部档案造假案中,却只是对该名“假干部”进行了免职,更是由该市人社局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安排;对该事件始作俑者的相关责任人员,也只是给予了“警告处分”。这更是令人再生质疑。试问,这“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安排”究竟是在“惩处”还是在“保护”呢?而这“警告处分”又是否能真正达到震慑观望者和有效杜绝官员造假事件之目的呢?
事实上,回顾近些年对“造假官员”的处理,不难发现,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免职。虽然免职也是一种惩戒,但免职不具有惩罚性。而这看似威严的举措,并没有对“造假官员”起到实际的惩处作用。正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所言:“本应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但现在却只将当事官员免职,人们说官员造假是铤而走险,但按照目前的处理方法来看,何险之有?”
所以,在从严查处官员造假案件中,免职也就不应是惩处“造假官员”的终点。对“造假官员”不仅要免职,而且应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铁心硬手惩腐治贪和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更应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举措,对官员造假事件中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严惩,绝不姑息护短。从而彰显党纪国法之严明,有效惩治涉事者、震慑观望者,让官员造假事件不再重演。
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4/0710/c241220-25265866.html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