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普法中心

青岛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法佑青春-法治教育进职校”活动

来源:大众网   作者:曲顺 张溪 时满鑫 刘冬冬   2017-09-26 19:26:00

关键词: 青岛;全市法院;少年法庭;法治教育进职校;以案说法

  大众网青岛9月26日讯记者 曲顺 张溪 通讯员 时满鑫 刘冬冬)9月26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的少年法庭集中开展了 “法佑青春——法治教育进职校”主题活动。法官们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引导中职校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掌握自我防护和被害预防的相关技能,提高识别和应对社会不良人员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意识,做到“乐于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终生护法”!

  近年来,青岛两级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社会闲散不良人员对中职校学生实施暴力犯罪,还有些人在接触中职校学生后,利用这部分未成年学生课业节奏和远离家长的特点,教唆他(她)们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毒、强迫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极大损害了未成年学生的平安成长,破坏了社会安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少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既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使命,也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青岛法院除日常通过法制讲座、校园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之外,还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涉中职校学生相关案件,集中开展了本次“法佑青春——法治教育进职校”活动。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中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高广鹤来到青岛市中心聋校,为该校初中、高中、职业中专的近260名学生讲授了《平安是最大的成功》的普法课。青岛市中心聋校集学前康复、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中专于一体,目前有听障儿童近400余名。因为听障儿童接触社会的通道有限,更应当加大对这部分儿童的特殊保护力度。通过课件图文、手语老师的翻译和现场情境演示,高广鹤法官从“了解生活中的陷阱和危险、识别具有危险的人以及如何应对”等方面向学生们做了系统而详细的讲解,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和肯定。同学们认为,法官在真实案件和实用技巧等方面的“以案说法”,与老师日常教导的角度和内容形成互补,有助于全面提高防范能力。课后,高广鹤法官被该校聘为法制副校长,将长期为这些孩子们开展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教育,与家、校共同保护孩子们平安成长。

  市南区人民法院

  市南区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因未成年人介绍同学卖淫而引发的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模拟案例选自发生在校园的真实事件。在庄严的法庭气氛中,同学们全心投入每个角色,审判长严肃认真、有条不紊的主持庭审,公诉人的指控义正词严、辩护人的辩护缜密严谨,被告人的悔罪真诚感人……,一场完整真实的庭审现场生动地展现在师生面前。庭审结束后,李燕法官对模拟法庭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使自己受益良多,以后在处理与同学们之间的矛盾上,应当更加理性的面对。如果遇到介绍、强迫同学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事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市北区人民法院

  市北区法院少审庭法官走进青岛旅游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职业学校同学在未来要承担社会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的工作重任,他们的法律素养水平直接影响着自身成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少审庭法官们精心准备,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校园暴力案件实例,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友善待人、积极开创健康向上的多彩人生。“这次讲座很适合我们,浅显易懂,通过具体案例和图片让我们直观地了解该怎么预防犯罪和危险自救,非常有意义!”讲座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因一时冲动铸下大错,保护自己安全健康成长。

  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沧区法院少审法官来到青岛市电子学校,针对该校高一至高三的女同学开展了一场预防未成年性侵犯罪的专题讲座,法官从性侵给未成年女生造成的危害后果、诱发性侵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性侵害几个方面,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讲座结束后,法官向同学们发放了专门制作的法律知识手册。同学们表示,通过本次讲座,自己得到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将有效预防性侵犯罪的发生。

  黄岛区人民法院

  黄岛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来到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法律宣讲。法官针对中职学生中易发、多发的欺凌、暴力行为,通过身边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真实案例,结合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了法制宣传。法官针对一些受害人为中学生的强奸案件对同学们进行了警示教育,告诫女同学们要学会保护自己,远离侵害。还对中职学生今后的人生发展提出了建议,希望同学们远离社会不良人员,远离暴力、色情信息。宣讲结束后,法官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纷纷发言,提出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法官一一予以详细解答。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认为通过本次活动增强了自己的守法意识,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的成本,应该自尊、自爱,同学们之间应当团结互助,共同成长,远离校园暴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市法院集中宣判了三起强奸幼女犯罪案件,三名被告人通过朋友或者网络聊天认识被害人后实施奸淫。三名被害人均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最小的一名仅11周岁,上小学五年级。即墨市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性侵害未成年人不仅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及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也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侵犯幼女案件往往是由于监护人监管力度不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加之幼女受心理、生理条件限制,辨别是非能力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纵容此类犯罪发生。即墨市法院对该类犯罪重拳打击,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严厉惩治,决不姑息。

  即墨市法院少审法官还走进青岛技师学院主校区及陆港学院分校区开展法制宣传,黄凯法官针对易发、频发的犯罪,结合真实案例,为新生详细讲解了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意识,预防高频犯罪,并为同学们一一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纠纷,珍惜在校园学习的时光,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青少年。

  胶州市人民法院

  胶州市法院邀请200多名学生旁听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让同学们“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这起7个被告人聚众斗殴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双方在电话中因琐事发生争吵,由于年轻气盛,选择了“约架”。第二天,双方先后纠集十余名年轻人(其中有2名职校学生),在胶州市某小区门口,持木棍、铁棍聚众斗殴,导致一人轻伤二级、三人轻微伤。庭审中,被告人对聚众斗殴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无尽的悔恨溢于言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深刻分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寄语处在青春期的同学要引以为戒,学会约束自己,提高自制能力,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冲动伤害到他人、伤害到自己。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这次庭审使他们深刻警醒和反思,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冷静理性面对和处理问题,不仅要学习和遵守法律,还要把学到的法律宣传给身边的同学和朋友。

  平度市人民法院

  平度市法院法官走进平度市国开中学,开展“法佑青春-法治教育走进国开中学”报告会活动,为700多名高一新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平度法院少审庭庭长纪玉华从刑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刑罚等基本知识开始,对青少年较易涉足、较易触犯的盗抢类犯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类犯罪,故意伤害、性侵类犯罪等分别进行了讲解,强调了学习法律知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从法律角度引导师生学法和加强自我防范,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刑庭副庭长李岩为同学们宣讲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同学们传授自我保护的技能,减少或避免受到不法侵害。两位法官结合真实案例,针对青少年特有的好奇心、逆反心、盲从心、 攀比心、报复心等复杂心理,认真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受到国开中学广大师生的欢迎。他们希望继续加强与法院的交流合作,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促进学校法治建设,平度市法院还将立足审判职能,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设“模拟法庭”、举办“法律课堂”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莱西市人民法院

  莱西市法院开展了第二期“法佑青春”普法访谈节目,通过青岛网视全程网路直播,持续40分钟,截止到当天中午,网络点击量达12.5万余次。莱西市各中小学的学生及家长在线观看了“守住婚姻·护佑未来”普法访谈节目。此次普法访谈节目,有利于家长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莱西市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莱西市机械工程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职校—与法官面对面”活动,对同学们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校园欺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问题,法官从解决办法、应对措施、法律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就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不法侵害的发生进行了讲解。通过“与法官面对面 ”活动,同学们学会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学会了更好地保护自己。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